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 » 详情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时间:2024-07-01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形式

公开对象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机构信息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方案

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变更)

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618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机构职能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领导分工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下属单位概况

下属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执业医师、母婴保健、药品管理、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公民献血、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机构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等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县卫生健康局

政策法规股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6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家部委和省政府有关消毒管理、母婴保健、药品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机构管理、学校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等规章

基本信息

政务动态

卫生健康行业要闻、媒体热点、视频播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预算法》

县卫生健康局

宣传与健康促进股

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58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及相关股室

咨询电话:

0839-6293618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公示公告

卫生健康行业相关通知公示通告

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次年1月31日前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有关卫生健康和计生问题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公开文件

信息形成

(变更)7个工作日内

民生工程

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实施情况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收费等);在线受理申请表


财政预决算

年度部门预(决)算编制说明等

县卫生健康局

财务审计股

咨询电话:

6293618

监督举报电话5222811

人事管理

人事任免

卫生健康局人事任免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县卫生健康局

人事科教股

信息形成

(变更)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报刊

□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0839-6293868、6293608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2811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录、遴选的通知公告等相关信息

人才管理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评选等相关工作信息

行政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医师执业注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县卫生健康局

政策法规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6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6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公共服务事项

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生育服务证办理、供水单位直接从事管、供水人员健康检查、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健康检查、外出健康体检备案、义诊活动备案、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乙类公共场所备案、办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核发、再生育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核发、病残儿医学鉴定初次受理、精神病药物免费发放、人口计生政策咨询、卫生防疫宣传及咨询、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申请、中医医疗机构义诊活动备案审查、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备案审查、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

每一项服务事项名称、设立依据、服务对象、行使层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

县卫生健康局

政策法规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6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行政确认

预防接种规范化建设评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审批

每一项行政确认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版)》

县卫生健康局

政策法规股、人口与家庭发展股、疾病预防控制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6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机构备案

中医诊所备案

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机构负责人、所有制形式、备案时间。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4号)

县卫生健康局

中医药股

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咨询电话:0839-6293626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2894

行政检查

对医疗卫生机构履行精神障碍预防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采供血机构及人员的行政检查对疫苗流通和实施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的行政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开展两非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对有关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衣物出租和洗涤机构、殡仪馆火葬场等)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狂犬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15项其他行政检查权力信息

每一项行政检查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程序、监督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县卫生健康局

职业健康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08395226970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6970

行政处罚

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超出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对医疗、保健机构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对医疗保健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对医师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等221项其他行政处罚权力信息

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程序、监督电话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县卫生健康局

职业健康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0839-5226970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2811

监管信息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抽检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县卫生健康局

职业健康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0839-5226970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2811






行政征收

社会抚养费征收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2015年12月27日修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


县卫生健康局

人口与家庭发展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6

0839-6293919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2811

办理机构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行政给付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2015年12月27日修正)、《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省政府2004第185号令)

县卫生健康局

人口与家庭发展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9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2811

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流程

咨询投诉渠道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2015年12月27日修正)、《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62号)

县卫生健康局

人口与家庭发展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9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2811

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流程

咨询投诉渠道

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方案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广元市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方案(试行)>(修订)的通知》(广府函[2011]207号)

县卫生健康局

人口与家庭发展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9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2811

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流程

咨询投诉渠道



疾控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关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函》《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

疾病预防控制股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628


监督举报电话:08395222811

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实施情况等

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

监测点、监测数、合格数等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

疾病预防控制股

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公布上一季度水质状况信息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628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妇幼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号)、《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38号)

县卫生健康局

妇幼健康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8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理流程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基本避孕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函〔2016〕894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人口发〔2010〕2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函〔2016〕894号)、《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卫妇社发〔2009〕6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

县卫生健康局

妇幼健康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全文发布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

0839-6293918


监督举报电话:

0839-5222811

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服务项目和内容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