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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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时间:2025-06-01 来源: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5728031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5728031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0839-5728031

统计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各级统计机构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0839-5728031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宅基地申请审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息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6.《苍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六款。

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实体公开栏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0839-5728031

行政处罚

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实体公开栏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0839-5728031

行政强制

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依据、条件、程序

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实体公开栏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0839-5728031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停水、停电、停气、道路封闭)

信息发布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及时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572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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