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1-01338 | 关 键 词 | 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
发布机构 |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 发文日期 | 2021-08-27 |
文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四川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后五年全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最终到2035年,四川革命老区将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目标达成路径上,《意见》提出要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
推动有效衔接方面,将优先吸纳集中安置点群众就近就业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启动以工代赈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试点,并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等。
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层面,重点是以园区为载体和平台,开展百亿主导产业培育行动。同时,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本土优势企业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精准培育。
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领域,则聚焦补短板。建立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库,加快成达万和汉巴南等高速铁路、绵阳至九寨沟和广元至平武等高速公路、向家坝灌区一期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革命老区县城实施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行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在设立分院或共建医联体,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
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以及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重点分别是建立红色文化传承保护资源数据库、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推动红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及建立健全革命老区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机制。
为确保相关目标达成和措施落地,《意见》除明确部门职责和相关市(州)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别化绩效评估体系外,还给出支持政策。具体来说,就是“十四五”期间,省财政对人均财力排位居全省后20%的革命老区县给予补助,革命老区新增政府债券额度不低于800亿元,省级以工代赈资金80%投向川陕革命老区。同时,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年度选派专业人才到革命老区挂职等。
四川革命老区,是指17个市(州)所辖的83个县(市、区)。其中,川陕革命老区包括巴中、广元、达州、南充、绵阳等5个市所辖的29个县(市、区)。(记者 王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