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苍... » 详情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苍溪县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园长负责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687902632/2021-02096 关 键 词 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
发布机构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18
文号 苍府办函〔2021〕43号 体裁分类 其他
时间:2021-11-18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音频解读: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苍溪县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区

图解: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苍溪县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园长负责制”的通知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苍溪县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区

“园长负责制”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苍溪县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苍溪县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园长负责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园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值班园长:翟广生 副县长

执行园长: 白桥镇镇长

何  勇 东青镇镇长

园长职责:负责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创建、规划、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审定园区总体规划和建设性详规统筹整合建设资金。

值班园长职责:负责制定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审定园区项目实施、变更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园区建设管理和提升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园区建设目标绩效考评协助园长工作。

执行园长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白鹭湖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审定的建设项目;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负责本行政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维护、公共服务建设等事项整合各方资源,推动产业园转型升级落实园长、值班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如园长、值班园长、执行园长工作调整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行履行该项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