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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0年度消防工作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687902632/2021-02189 关 键 词 消防工作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21-11-29
文号 川办函〔2021〕82号 体裁分类 其他
时间:2021-11-29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打印 关闭本页

图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消防工作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川办函〔2021〕8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0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成都市、内江市、攀枝花市、遂宁市、雅安市、乐山市、眉山市、南充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工作成效突出,在消防工作评价考核中被评为“优良”,经省政府同意,特给予通报表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消防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日趋完善。省委省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范围,省委政法委将其纳入年度社会治安问题考核评价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对标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成都市修订出台《成都市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遂宁市、凉山州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眉山市建立“重要事项随时报、日常工作每月报”的消防工作汇报机制;德阳市、南充市、内江市、巴中市、广安市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火灾风险评估;自贡市、攀枝花市、达州市针对疫情期间消防安全管理特点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指导服务。

(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各地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治理成效初显。全年督促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77297处,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场所100处。泸州市将“乡村消防安全五大工程”纳入乡村振兴攻坚行动内容;绵阳市开发“微消防”“火眼”社会单位智检系统,构建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消防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广元市创新开展农村防火“335”模式,投入专项资金做好昭化古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宜宾市明确专职消防员、网格员、公安派出所警员以及综合执法人员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实行消防工作联勤联动;资阳市编制《农村地区重要防火措施清单》,有效提升农村地区火灾防控能力;甘孜州为513座寺庙建立消防安全档案;阿坝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达标示范创建“八建”活动。

(三)消防救援队伍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省委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以下简称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确定全省新、改、扩建中心镇消防救援站516个,各市州已基本完成390个整合重组任务和70个新建补建任务。启动《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编制工作。《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任务推进率达95%,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实现提档升级。全省累计投入消防经费25.1亿元,省财政安排专门预算用于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配备大型消防救援装备,其中阿坝州借助经费补助消除了县级队站举高类消防车装备“盲区”。

(四)综合灭火救援能力全面升级。各地结合应急救援工作实际,成立了地震救援、危险化学品处置、水域救助、山岳搜救等7类29支专业队伍,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分类型、分灾情综合性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乐山市建成国内领先、功能齐全的省级山岳救援队训练基地并投入使用;德阳市、雅安市分别承担应急部“特别重大灾害国家现场指挥部建设”和“三断条件下大震大灾应急通信保障试点建设”任务,取得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深,履职力度有待增强。个别市(州)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不到位;一些部门对自身行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研究不够;部分社会单位落实消防管理主体责任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不细、整改不彻底,致使动态火灾隐患反复抬头,不断滋生。

(二)消防基础建设滞后薄弱,推进速度有待加快。部分地区中心镇消防救援站建设进展缓慢,截至2021年10月底,全省仍有56个中心镇消防救援站处于在建或未建状态。公共消防设施尤其是市政消火栓“欠账”较多,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有的地区消防规划编制滞后,对城市风险高、乡村设防低而导致的各类消防安全问题还没有从规划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消防基层治理缺位空档,群防广度有待拓展。全省近半数乡镇(街道)没有明确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九小”场所、群租房、自建房和居民家庭火灾防控缺乏监管。部分市(州)对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宣传教育场馆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分析研判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不断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运用好“两书一函”制度,推动责任落地落实。各市(州)、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现有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实行共治监管;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设立消防安全工作专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梳理细化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地方标准;各社会单位要抓实“四个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坚持“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目标导向,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文博古建、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强化监督执法力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房改、水改、电改等工作,逐步消除居民住宅、临街店铺、“三合一”、自建房等存在的擅自改建扩建、防火间距不足、用火用电不规范、灭火器材缺乏等火灾隐患。加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宣传教育场馆建设投入,全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着重强化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火灾防控的浓厚氛围。住房城乡建设、电力、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各职责领域用电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电气火灾防控知识宣传。

(四)持续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各地要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为统领,不断完善地区消防规划编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全局中同步推进;以新修订的《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为抓手,跟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扎实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等基础性、保障性工程。不断加强地震、石化、水域等全灾种、全类别专业处突力量建设,重点推动中心镇消防救援站建设,持续完善以中心乡镇消防救援力量为主、乡镇应急队和村应急分队为辅的“一主两辅”基层救援力量体系;用好“六员”力量,完善“联户联防”“邻里互防”机制,织密扎牢消防安全基层监管网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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