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439/2021-0232 | 关 键 词 | 解读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09 |
文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文件: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县级部门联系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制度的通知
一、修订文件背景
2017年,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部门联系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制度的通知》(苍府办发〔2017〕25号),实施五年来,各部门真帮实扶,成效显著,切实解决了计生特殊家庭诸多困难和问题,有效化解了计生特殊家庭群体涉稳隐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生育政策再度调整,三孩政策已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加之机构改革,部门名称、数量发生变化,乡镇、村居行政区划调整,计生特殊家庭逐年增多等诸多因素,为了进一步做好县级部门联系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县卫生健康局提请县政府同意,对县级部门联系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二、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数量及分布,参照乡镇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将全县31个乡镇分成82个联系帮扶片区,结合县级部门大小和乡村振兴联挂乡镇实际,每个县级部门分片包干联系帮扶一个以上片区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做到县级部门联系乡镇全覆盖。县级部门结对联系乡镇原则上五年不变。
三、具体帮扶内容
一是宣传政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疏导化解矛盾,引导计生特殊家庭积极面对生活。二是关怀慰问。不定期上门看望联系对象,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不同形式的慰问活动。三是真帮实扶。掌握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及诉求,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健康知识讲座、抢种抢收等帮扶活动,帮助协调解决住房、医疗、养老、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四是紧急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紧急救助,维护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是联系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联络人员,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牵头部门县卫健局报送联系帮扶信息。二是联系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诉求,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关怀帮扶措施,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多方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解决。三是各乡镇要主动与帮扶部门联系对接,协助联系部门做好慰问帮扶工作,并将部门联系帮扶工作情况录入全省扶助关怀信息系统,确保系统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四是县卫生健康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负责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严格考核和奖惩,对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
五、新旧文件对比
一是新政策明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概念,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2016年1月1日生育政策调整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生育多个子女,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一个三级以上(含三级)伤、病残子女的家庭。二是对片区进行了重新划分,由于计生特殊家庭逐年增多,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全县原来67个片区重新划分为82个片区。三是对县级部门联挂乡镇(片区)进行了调整,根据片区计生特殊家庭数量、县级部门大小、县级部门乡村振兴联挂乡镇等情况,在充分征求县级部门意见建议后,经过综合研判,落实了73个县级部门进行联系帮扶。四是明确牵头部门,由于苍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未明确为协调议事机构,本次文件修订明确县卫生健康局为县级部门联系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牵头部门。
解读人:人口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 伊开华 0839-629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