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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的起草、论证和督促落实。负责协调、联系县直各有关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齐抓共管。
2.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创建活动(包括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学校、文明安全小区创建及军警民共建)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组织评选和推荐全国、全省、全市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组织评选和推荐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县文明委审议,县委、县政府表彰。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民道德教育活动,推进全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开展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负责调研、分析与反映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教育活动,遵德守礼的文明社会风尚逐步形成。
1.广泛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规范和文明礼仪主题教育活动。
2.切实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3.精心组织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
4.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1.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积极筹备了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启动相关工作。
2.深化文明单位(村、镇)创建。
3.深化文明家庭创建。
4.大力开展“亮牌子·美环境·树形象”主题活动。
三、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育人环境。
1.深化文明校园创建。
2.深化主题教育活动。
3.强化活动阵地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管理。
4.强化文化环境治理。
四、着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不断提升志愿服务工作水平。
1.推动《志愿服务条例》精准落地。
2.推动志愿服务站建设和管理。
五、全面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
1.强化移风易俗,文明乡风逐步养成。
2.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3.继续推进道德激励机制试点建设。
二、机构设置
仅文明办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8.36万元,含年初结转5万元,支出合计95.55万元,年终结余2.8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4.03万元,增长4.27%,支出增加1.22万元,增长1.2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36万元,占94.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5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36万元,支出总计95.5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07万元,增长25.66%,支出总计增加1.22万元,增长1.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2万元,增长1.2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17万元,占84.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1万元,占8.38%;医疗卫生支出3.28万元,占3.43%;住房保障支出3.09万元,占3.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17万元,完成预算1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中包括“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预算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21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来苍调研视察、检查工作等公务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精神文明办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7万元,比2017年减少12.37万元,下降3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指文化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 指政府用于广播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抚恤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抚恤金的项目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指政府用于计生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乡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行政(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精神文明办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苍溪县精神文明办公室是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的起草、论证和督促落实。负责协调、联系县直各有关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齐抓共管。
2.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组织评选和推荐全国、全省、全市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组织评选和推荐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县文明委审议,县委、县政府表彰。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民道德教育活动,推进全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开展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负责调研、分析与反映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
(三)人员概况。中共苍溪县精神文明办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工勤)编制2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报送时效。我单位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报年度预算的会议及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单位预算报表并将电子及纸质报表报送县财政审核,从未发生迟报现象。单位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了2018年度预算信息。
2.预算编制准确。县财政预算会议召开及文件下发后,单位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预算编报的有关要求,在总结上年工作及安排部署新一年的工作实际情况下,既要有预见性、又要有科学性、更要有操作性的提出项目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的资金要求的基础上,单位班子成员及财会人员再进行集体审定形成上报预算方案,从而确保了我单位预算编报的高质量。
3.预算执行好。
(1)严格执行预算的刚性。预算下达后,我们坚持按预算科目、预算指标、预算要求执行,确保预算的刚性。
(2)确保了预算执行的平衡。人员支出按月按政策支付,未发生拖欠人头经费情况。基本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3)认真执行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一是按时报送单位年度决算报表;二是做到帐表合一;三是坚持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原则;四是保证了决算编制人员与财政供养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我单位无违规违纪问题,也未发生国库动态预警支付行为。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中共苍溪县精神文明办2018年无专项预算项目。
(三)结果应用情况。
精神文明办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根据对年度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了资金管理水平,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金绩效理念增强以及财政支出管理加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来说,精神文明办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党史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强化管理,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都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二)存在问题。一是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二是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三)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