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771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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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万吨硫磺物理加工销售项目 | 苍溪县元坝镇峨溪村三组 | 四川勇泰化工有限公司 |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生产厂房、库房、办公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购买生产线两条,其中,硫磺粉生产线一条,硫磺颗粒生产线一条。项目建设后,将年产硫磺粉2400吨,硫磺颗粒27600吨。项目工程环保投资估算为72.8万元,总投资为38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9.2%。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材料堆场采取覆盖堆料、润湿等措施;汽车加盖篷布运输,及时清扫道路沿线遗洒物料,道路洒水降尘。生产车间采用湿法作业,进料斗、颚式破碎机(一破)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在粉碎、筛分等工序设置封闭式吸尘装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同时对生产区进行封闭设置。场区设置顶棚和四周围挡,并对产品采用抑尘网遮盖,定期洒水。2、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场地内进行地面硬化,厂区设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将地面初期雨水排入场内污水截流沟,再依地势或用泵抽入循环冷却水集水池中,回用于硫磺颗粒生产用水。3、固体废弃物:粉碎车间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变压吸附制氮设备滤芯,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抹布,由设备供应商工作人员及时带走处理,日产日清。4、运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采取减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