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13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苍府办发〔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48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22〕9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乡村振兴、服务农业生产、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重大活动和应急处置顺利实施。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综合防范安全风险能力稳步增强。实现全县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覆盖率大于90%,增雨效率增长10%。到2035年,基本实现全县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全覆盖,全面建成高质量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服务保障

(三)强化乡村振兴保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开展针对全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种植区蓄水防雹关键期作业计划编制,加强对干旱、冰雹等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科学调整作业布局,适时开展地面立体化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促进粮食、农经作物等减灾增收,高效服务农业农村发展。(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围绕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积极开展针对嘉陵江流域上游生态涵养、改善空气质量和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适时对亭子口库区等重要水库开展资源性人工增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苍溪生态环境局)

(五)做好应急和重大保障服务。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火情、异常高温干旱、严重环境污染等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技术储备和应急演练,适时开展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苍溪生态环境局)

三、夯实业务基础,促进能力提升

(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立体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完成地面气象监测设备小微化智能化更新升级,优化地面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在作业点补充布设激光雨滴谱仪,依托市级新一代天气雷达和风廓线雷达建设、省级机载云水资源探测系统建设和GNSS/MET水汽监测系统,逐步建成时空布局合理、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综合人工影响天气立体监测网,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七)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优化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完成现有5个作业环境遭受破坏的流动作业点重新选址,完成10个地面流动站点标准化建设,在我县东部乡镇和粮油主产区新建标准化固定作业点。在九龙山、三溪口等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烟峰山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县城等空气质量脆弱区布设远程遥控地面碘化银发生器。新增具有安全加密功能的移动火箭作业装备和车辆各1套,更新老旧移动作业车辆和火箭发射装置各1套。(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苍溪生态环境局)

(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率。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协调系统和指挥通信系统,提升指挥调度效率和区域协同水平。依托指挥平台、作业信息平台、空域申报系统等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九)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能力。加快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空域申请、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作业器材购销和储运等重点环节监管,强化作业装备年检和作业资格审批,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建立相关保障制度;建立人影弹药代管机制,由市级人影管理部门集中存储保管弹药,实行按需领用。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

(十)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支撑能力。着力发展研究型业务,重点开展云水资源监测评估技术研究及本地化作业条件指标研究;在亭子湖库区和重点农业园区建立效果检验示范区,长期开展作业效果检验;积极参与“蓝天保卫战”“人工影响天气‘耕云’行动计划(2020—2022年)”人工增雨外场试验等;探索研究大型无人机人工增雨作业;依托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完成精准到乡镇的干旱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全县人工增雨抗旱服务作战图。制定专题科普宣传计划,大力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人工影响天气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机制、规划布局、政策法规、科技创新和安全监管等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十二)加大财政投入。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维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作业站点标准化、作业装备现代化等经费需求,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推动建立主要受益行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投入支持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苍溪生态环境局)

(十三)强化队伍建设。保障人影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作业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指挥能力和科学作业能力;健全完善聘用、培训、晋升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社局)

(十四)完善工作机制。县气象局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管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要保障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业务经费;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苍溪生态环境局要制定相应需求计划;县气象局要积极与上级气象部门、空域管理单位协调,强化空域申请机制;县教科局、县应急局等要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苍溪生态环境局)


附件

苍溪县人工影响天气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建立苍溪县人工影响天气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二)根据有关方针、政策,审定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跨部门、跨乡镇作业计划。

(三)协调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活动保障、安全生产联合监管、空域使用等工作。

(四)组织调查研究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重大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县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

联席会议成员为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苍溪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县气象局分管业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工作组,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总召集人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可以邀请其他部门或专家参加会议。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同时抄报县人民政府。

四、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联席会议相关工作给予指导和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有关人工影响天气的发展规划,支持人工影响天气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实施。

县教科局:支持人工影响天气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成果推广应用。

县公安局: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信息政审备案,人工影响天气所涉民爆物资运输等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等有关经费。

县人社局:负责建立健全作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聘用制度及津补贴政策制定。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

县水利局:根据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工作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

县应急局: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涉及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防范;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

县林业局:根据林业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

苍溪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保护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工作和发展规划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重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和统一指挥,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进行调整;负责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建设和科学研究。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印发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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