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苍溪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苍府办发〔202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苍溪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苍溪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苍溪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规范组织指挥程序,依法科学实施,高质量做好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苍溪县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1.5 突发事件分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1.6 预案体系
苍溪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及电信苍溪分公司、移动苍溪分公司、联通苍溪分公司、铁塔苍溪办事处、广电网络苍溪分公司(以下简称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并与市级预案相对应,是《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体系中的专项预案,是做好突发事件中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本预案由县经信局牵头制定,报经县政府审定后实施。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各通信企业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或修订,并报县经信局审核备案。
2 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苍溪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如遇紧急任务,由县经信局统筹协调,并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对接,组织有关通信企业在事发现场成立通信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1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分管县领导的科级干部、县经信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决策部署;指挥、协调全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制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法;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成员单位由县经信局、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国网苍溪供电公司、各通信企业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必要时可吸收其他部门(单位)参加。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为:
县经信局:负责全县范围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及时向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部队、民兵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协调,动员民兵预备役部(分)队参与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时,协调部队专业通信力量,实施紧急通信保障支援。
县发改局:协调做好通信保障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等工作,及时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保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为县级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及灾后恢复提供经费保障。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应急通信物资的道路、水路紧急运输保障。
县水利局:负责通信保障现场水情的监测和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水利信息。
县应急局:负责会同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织指挥和协调通信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通信保障各有关部门通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县人防办:根据需要开放人防基本指挥所,派出应急通信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事件人防系统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各类对通信保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和预测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信息。
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指导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的网上舆论引导和网络安全工作。
国网苍溪供电公司:组织协调抢修通信设施供电线路,优先恢复通信设施供电。
各通信企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应急通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负责本企业内应急通信的规划、建设、组织和指挥调度工作,设立应急通信管理机构,建立通信应急保障分队,及时向县经信局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制定符合本企业情况、切实可行的通信保障预案,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体系;完成上级下达的战备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战备物资的采购、储备及维护管理;落实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各通信企业负责网络维护或运营的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职责为: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与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协调联络;建立军地联合通信保障等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势,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指导全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报请领导小组协调全县跨区域、跨企业、跨行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军地通信保障资源;通报、调整通信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对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
2.3 现场指挥部
县经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事发地有关通信企业和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职责为: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指挥事发地通信抢修或恢复工作;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组织联合救援行动;统一调度事发地通信保障资源,协调解决通信企业联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通信企业提出应对方案和急需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协助支援的建议。
2.4 专家组
专家组由具备应急通信管理和技术经验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承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咨询任务;提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措施建议。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通信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应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强化通信设施设备风险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内通信企业应急通信工作的检查指导。
3.2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较严重(Ⅱ级)2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接到省、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指令需要启动Ⅰ级(红色)响应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县内3个乡镇及以上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在县内提供通信保障的;县委、县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如发生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预警级别。
3.3 预警监测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通信企业负责建立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其他部门发布的预警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有关单位应按规定将有关信息逐级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应对措施等。
3.4 预警通报
根据接报信息,Ⅰ、Ⅱ级预警由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如我县在国家或省、市通信保障应急预警范围内,领导小组应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要求进行通报。
预警信息的通报范围为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各通信企业的应急管理机构;预警通报一般采用文件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电话记录等方式,事后以文件形式补报。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经批准。
3.5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通信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报送以“及时、准确、权威、高效”为原则,按照信息报送首报、续报和终报要求报送信息(详见下图)。
3.6 预警行动
领导小组负责Ⅰ、Ⅱ级预警行动的组织实施。
Ⅰ级预警行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预警监测信息后,立即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核定,对于达到Ⅰ级预警的,启动对应级别的预警行动: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各通信企业落实通信保障各项准备工作;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Ⅱ级预警行动。接到预警监测信息后,经核定达到Ⅱ级预警级别时,启动Ⅱ级预警行动: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向有关乡镇通报,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报送重要情况;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方案,组织属地各通信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准备;各通信企业启动信息报送流程和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对照预警分级,设定Ⅰ级、Ⅱ级两个响应等级。
4.2 分级响应
Ⅰ、Ⅱ级响应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4.3 Ⅰ级响应
响应条件。经领导小组确认发布Ⅰ级预警通报。如我县在国家或省、市通信保障应急响应范围内,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和国家、省、市通信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开展工作。
启动程序。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或事件达到启动标准,提出启动I响应建议,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决定启动I级响应并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I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通信企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启动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成员单位会议、专家组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如任务紧急,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派出人员赴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各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信息,提出应急救援需求或建议报上级决策。领导小组负责跨县(区)、跨部门、跨企业协调军地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各通信企业和有关成员单位下达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紧急情况下可口头下达任务,并在48小时内补发任务通知书。有关单位接到任务后,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工作,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各成员单位通信保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适时征用公众通信网或成员单位专用通信网应急资源。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分别做好各项工作。
4.4 Ⅱ级响应
响应条件。经领导小组确认发布Ⅱ级预警;县委、县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启动措施。领导小组召开以通信企业为主的有关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开展通信保障和恢复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视情况设立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通信企业接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应急通信资源开展通信保障和恢复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4.5 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通信企业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电话、短波电台、移动基站、集群通信系统等应急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成立现场通信指挥部。由现场通信指挥部或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启动军地联合通信保障机制,调度军地卫星通信、短波通信、车载移动通信、车载固定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搭建多种有线、无线应急通信保障系统,满足现场应急处置通信需求。
4.6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应急值守。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应急响应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信息报送。各单位按照时限要求自下而上逐级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事件级别、事发地通信能力、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的用户及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恢复情况等。信息报送可采用文件、传真、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
4.7 信息通报和发布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信息通报有关乡镇、相关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负责相应级别的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应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
4.8 通信保障顺序
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通信保障顺序如下:党中央、国务院专线;省委、省政府突发事件处置专用电路;市委、市政府突发事件处置专用电路;军地指挥联络通信电路;保密、机要、安全、公安、军队、国防军工、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的有关电路;地震、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民政、气象、医疗卫生、应急等部门租用的电路;交通、电力、金融、证券、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电路;灾区安置点、救援队伍、新闻媒体等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4.9 军地联合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军地一方通信保障能力不足时,另一方予以紧急支援。必要时,领导小组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军地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抢修重要通信传输线路。
4.10 网络拥塞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电信网络话务量、流量大幅激增可能造成网络拥塞,各通信企业要在预案中制定应对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网络拥塞情况发生后,相关通信企业经批准后启动应对处置方案,避免网络拥塞扩大和蔓延。
4.11 响应结束
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或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完成情况,各级通信指挥机构宣布响应结束,同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通信企业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2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5.3 恢复重建
领导小组指导通信企业制订重建规划,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6 保障措施
6.1 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通信技术建设,做好国家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县级平台运行维护工作,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效能。各通信企业负责建设应急通信保障指挥系统,并加强与县级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对接。
6.2 队伍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通信保障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各通信企业负责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团队及专业保障队伍建设。
6.3 设施装备保障
各通信企业负责将应急通信保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公众通信网设施备用方案;为军地应急通信预留专用通道;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完善管理制度。各通信企业及具有专用通信网、管道资源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通信线路、管道等资源共享。
6.4 通行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为通信应急保障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
6.5 能源保障
电力、成品油等能源单位负责优先保证应急通信设施的用电、用油等需求,确保通信枢纽、重要局所、通信基站等通信设施的能源供应。
6.6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和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及灾后重建资金,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和政策给予保障。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恢复等费用,由通信企业承担。
6.7 必备资料
各通信企业至少应准备并及时更新以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及各乡镇地图;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行动方案和手册;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有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重点保障电力、油等供应的通信节点列表。
6.8 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组织机构的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的储备、信息报送、应急演练等。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审定。
7.2 宣传、培训和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加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宣传教育,适时组织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通信保障应急演练。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经信局负责解释。
7.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强化应急力量和队伍建设,做好全县通信网络事故应对中的公众通信抢通恢复工作。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苍溪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苍溪县发生通信网络事故情况下的通信网络恢复与保障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严密组织、密切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苍溪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2.1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经信局局长担任。县经信局分管负责人及移动苍溪分公司、电信苍溪分公司、联通苍溪分公司、铁塔苍溪分公司、广电网络苍溪分公司(以下简称通信企业)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做好指挥机构在事故发生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事故发生地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挥协调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通信企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具体负责建立专家组、应急保通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适时组织培训,实施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事故发生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通信;做好通信基站、线路、电源等通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做好通信网络故障发生地重要通信资源、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健全本企业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做好通信网络事故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信息化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县经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县经信局信息化管理股负责人、通信企业网络运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为: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务,更新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指挥部、专家组、应急保通队、应急抢修队成员名单;配合领导小组与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建立成员单位间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评估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形势,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任务;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组织制定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指导、组织、协调通信企业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调度应急通信资源,开展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通信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网络安全运行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安全运行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通信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3.2 预警分级
根据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两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县内3个及以上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发生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预警级别。
3.3 预警监测
领导小组及通信企业要建立信息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事故的监测与研判。各通信企业要完善通信网络事故管理制度,加强对重要通信用户、主干传输路由和网络安全运行的监测,加强对可能造成通信网络事故的台风、暴雨、高温、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主动跟踪监测和信息收集。对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
3.4 预警通报
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Ⅰ级预警,向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报告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认、通报。
3.5 预警行动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出现Ⅰ级(严重)通信预警信息时,领导小组要及时跟踪,分析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可能造成重特大通信网络事故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通信网络事故发展趋势和通信保障需求,研究部署应急通信保障和恢复方案并下达保障任务。有关通信企业要根据内外部的通信预警信息,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对可能影响其他通信企业的通信网络事故,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通报有关单位,并做好应急支援方案及支援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工作机制
Ⅰ、Ⅱ级响应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启动响应后,领导小组或指挥机构负责全县跨部门、跨企业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组织协调工作。各通信企业按照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安排,负责本系统资源的统一调度。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对不可预见的突发通信网络事故,事发通信企业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及时处置。在先期处置突发事故过程中,如需其他单位协助的,报请领导小组,采取必要措施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发生较大事故,通信企业要在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对应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通信企业每月汇总通信网络事故发生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4.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响应启动条件分为两级:Ⅰ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Ⅱ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县内3个及以上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
4.4 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按照全县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组
织有关通信企业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和
方案;调用企业应急力量实施通信保障和恢复,组织落实传输路
由、机动通信设备、保障人员等调用支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
设立现场指挥部,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现场情况。各通信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Ⅱ级应急响应。指挥机构组织有关通信企业召开会议、通报
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组织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下达通信保障和
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4.5 会商
紧急状态下,领导小组启动会商机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通信恢复情况及事态发展,研究、制定和审议相关工作方案。
4.6 资料配备
参与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须确保两种以上通信联络手段,并使用上级规定的联络工具,确保通信联络安全畅通。领导小组和通信企业必须常备并及时更新以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地图;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全县通信网络结构图;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有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关键通信传输路由列表及应急方案。
4.7 信息通报
在通信网络事故的应急抢修和通信恢复中,有关通信企业要及时上报应急处置情况,遇重大通信阻断时,要及时向受事故影响的有关部门(单位)及可能波及到的其他通信企业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联系,及时通报信息。
4.8 应急处置结束
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向通信企业下达解除任务指令,并按要求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5 后期处置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做好通信网络事故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抢修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网络运行安全的建议和措施。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通信企业要加强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关键通信传输路由规划管理,做好备用节点、备选路由应急启动方案制定工作;加强重要通信设施备品备件日常管理维护;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维护专用车辆、专业维修工具等,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装备配备,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
6.2 科技保障
加强通信网络事故防范和处置研究,加大通信网络事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经信局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各通信企业可根据本预案,制定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或方案。
7.2 培训与演练
全县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科学组织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保障队伍业务培训。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通信企业开展综合演练,增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通信企业要结合应急预案,开展综合性模拟演练,熟悉预案指挥程序、流程。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