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2022-12-30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图看懂 | 苍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苍府办发〔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苍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苍溪新征程,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广府发〔2022〕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建设,深入实施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市委关于“开展全民健身,发展体育事业”和县委“绿色家园”“产业强县”“红色苍溪”的总体要求,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供给,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丰富科学健身服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建设体育强省、健康广元和体育强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场地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健身组织活力进一步彰显,赛事活动全域化推进,科学健身服务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1.5%,《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1.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19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三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推动各级加大投入,着力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加快推进国家、省级体育公园项目申报实施,建成苍溪江南全民健身中心1个、升级改造县体育馆。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全民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到2025年,全县统筹建设鳌鱼山体育公园1个、健身步道和骑游道50公里、乡镇(社区)全民健身中心5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13个。配建智能健身器材5套,推进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建设,就近就便服务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

改善居住区体育场地设施配套。合理做好国土空间复合利用,在城市边角地带、社区服务中心及闲置广场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根据居住区和社区建设情况,完善群众举步可就、便捷多元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满足社区群众基本健身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未达标的既有居住区和社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设施。

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做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根据体育场馆开放规范服务评价办法,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不断提升场馆使用效益。鼓励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体育场馆在节假日有序向社会开放。

(二)推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打造品牌赛事活动。

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按照“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要求,结合“三大球”振兴工作,积极构建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实效突出、贴近生活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引导群众参与,增强健身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拓展全民健身活动广度。举办四年一届的县运会,两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农民运动会等县级综合性运动会和一年一届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群众体育项目县级联赛。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各乡镇每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2次以上;村(社区)每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1次以上;县级体育社会组织每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3次以上,其中开展“体育进乡镇、村(社区)”健身赛事活动1次以上。全县每年组织开展正月十六“游百病”“梨花节”“百城千乡万村·社区”、迎新登高、全民健身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40次以上。逐步构建三级联动、部门协同、线上线下、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体系。

持续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精心打造苍溪县拔河大赛、“环亭子湖”自行车赛、漓江农民运动会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到2025年,力争打造在全省或区域内有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1个。

支持重点人群开展健身活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和参加以“奔跑吧·少年”为主题的儿童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强化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规范开展每天上下午各1次眼保健操。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示范学校创建,每年开展1次学生体质测试、近视调查及监测,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落实适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实现0-18岁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60%。在公共体育场地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锻炼的设备设施,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在特殊教育学校实施“体育复健进校园”活动,每个特色项目专项课程时长不少于每周3学时,每名残疾学生至少参加1个“必训项目”专项课程。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大力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力争每年举办农民、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针对特定人群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各1次。

(三)完善健全体育组织网络工程,实现健身组织全覆盖。

加强各级体育组织建设。在进一步强化乡镇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引领体育协会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服务,推动社区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各类体育组织发展,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鼓励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承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健身技能培训等服务,激发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推进实施苍溪县体育社会组织考核办法,并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

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招募培训及队伍建设,到2025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500名以上,建成8000名以上的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支持社区、行业系统等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定期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科学指导服务。

(四)实施科学健身指导普及工程,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

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每年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科学健身宣传小视频及图文信息20期以上。开展“送科学健身项目”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学校和“体育三下乡”活动。依托各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太极拳等武术项目、八段锦等优秀健身气功功法等科学健身技能培训,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技能和方法,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

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每年开展国民体质监测3000人次以上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1次,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五)加快实施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实现全民健身智慧化。

体育场馆信息化提能升级。围绕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推动现有的公共体育场馆实施信息化改造,力争提供场馆流量监测、场馆预定、赛事活动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功能。配置智能健身设施,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到2025年,完成县体育馆、杜里坝公共体育场、工会职工恒温游泳馆、江南体育中心场馆信息化升级改造,推动有条件的社会场馆进行信息化建设。

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支持集场地设施、群众组织、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信息于一体的省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健身场地预定、体育培训报名、科学健身指导、线上赛事活动等服务。

(六)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构建全民健身大格局。

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运动技能培养和科学健身指导,让每个青少年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各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1—2次校运会,有条件的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夏(冬)令营活动。支持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2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举办好两年一届的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和球类运动会。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大力实施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选星计划”,逐步健全选材、训练、输送网络体系和联动训练体系,对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体育教师、教练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职称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完善与市业余体校、省陆校等“对口”训练输送体系,加强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培养,逐年增加一定数量的教练员和裁判员。加快推进省十五运会期间射击等项目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国家、省、市和国际比赛活动。

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康养”新模式。每年组织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社区医生的“运动促进健康”技术培训班,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常见慢性病干预等服务逐步开展。

促进体旅融合。通过普及推广冰雪、山地、航空、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到2025年,力争打造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1个,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区1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各乡镇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定期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政策,将发展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县教科、卫生健康、住建、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为本实施计划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评估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以促进全民健身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力度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和省体育局项目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央、省、市级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贯彻执行各级支持体育事业发展政策,加快拓展回乡创业、招商引资等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严格执行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规定。

(三)加强人才支撑,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人才培养。吸引更多体育、医学等专业人才落户苍溪,吸纳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退役运动员和体育教师融入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人才质量。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

(四)建立奖惩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发展。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在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同时,采取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本计划落到实处。

(五)加强安全监管,保障全民健身安全。加强健身设施的运行监管维护,在县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及“熔断”机制,按照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发展。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