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法律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苍溪县陵江镇翠芬副食店 | 胡翠芬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4年5月 |
苍溪县陵江镇张秀琼副食店 | 张秀琼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食品合格证明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警告;罚款1000元 | 2024年5月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法律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苍溪县陵江镇翠芬副食店 | 胡翠芬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4年5月 |
苍溪县陵江镇张秀琼副食店 | 张秀琼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食品合格证明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警告;罚款1000元 | 2024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