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苍溪县公安局
关于对苍溪县X010元坝至石门(绵万高速元坝互通至石门)段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苍交通字〔2024〕4号
因苍溪县X010元坝至石门(绵万高速元坝互通至石门)段道路损毁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县公路养护中心将对该段道路进行改建。为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经研究,决定对苍溪县X010元坝至石门(绵万高速元坝互通至石门)段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起至2024年12月30日18:00止。
二、管制路段:绵万高速元坝互通(张滩)至石门段道路。
三、管制方式:断道施工,在管制路段两端设置禁行标志并封闭,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施工车辆、人员除外)。
四、车辆绕行方案
(一)绕行方案
元坝至石门绕行方案一:元坝→伏公(限高4.5m)→白鹤→石门。
元坝至石门绕行方案二:元坝→苍溪县城→白鹤→石门。
元坝至石门绕行方案三:元坝→张王→唤马→石门。
(二)客运车辆绕行路线由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审核。
五、履职尽责,密切配合
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安交警、广播电视、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宣传解释工作,依法对施工路段加强交通管制。
六、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过往行人和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对不服从指挥,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苍溪县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