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
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苍府办发〔20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聚力推动《苍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苍溪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和干部教育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举办2024年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健全学法述法机制,推进现场述法评议,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检察监督配合联动,增强法治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落实学法制度。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进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法考法,参考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入贯彻《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广府发〔2020〕5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制度,强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和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过程介入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强化政府重大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查。〔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指导督查,实现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加强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加强与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组织开展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八)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照地方机构改革进度和目标,及时调整各部门权责清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的监管全面按照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做到应公示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高效办理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等5项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和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等8项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残联;县级有关部门〕
(十一)全面落实“政务服务码”川渝互通。落实税费业务等全省、跨省通办,实现超40类川渝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级有关部门〕
(十二)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整治重点领域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清欠支付力度,强化惠企政策、合同协议的兑现落实,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健全困难诉求发现解决措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强化法规政策有机衔接。全面清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助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强化营商环境监督评价。全面贯彻《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背靠背”直接评价,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强化法治服务保障“产业、企业、平台、项目、环境”,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六)持续推行落实“一目录五清单”。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制定《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并及时公开,推动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照单执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不断拓展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工作,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评选、评查通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分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赋权事项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专项整改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推进问题台账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加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应急局、苍溪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着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二十)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规范,重点领域案件办理指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建议和提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督促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典型案件分析通报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违法行为自纠机制。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开展行政复议调解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三)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强化“三书”质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督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十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第一时间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传递惠民惠企政策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加大重点民生、重大政策的宣传解答和信息公开,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将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八)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九)加强政务舆情应对。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