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的通知》(川水函〔2024〕513号)要求,现将苍溪县龙溪河等8条河流“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苍溪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苍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的通知》(川水函〔2024〕513号)要求,现将苍溪县龙溪河等8条河流“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苍溪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苍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