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陈波)
2025-07-01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250701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陈正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中段359号

房屋所有权证:苍房改权字第09356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房改2002)字第5368号

陈波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日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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