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法律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苍溪县众成燃气有限公司 | 吴代文 | 在特种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未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罚款40000元 | 2025年7月 |
苍溪县龙王镇中心小学校 | 陈凡海 | 拒不改正学校食堂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罚款5000元 | 2025年7月 |
苍溪县元坝店子何福荟酒厂 | 何福荟 |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散装白酒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5年7月 |
苍溪县龙王场大阳摩托车店 | 李小平 | 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没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3辆;罚款3560元 | 2025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