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3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2025-07-21  来源: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员:

您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摊贩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第93号)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的宝贵建议,针对提案中反映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和建议,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食品摊贩受不少群众特别是学生群体欢迎,数量递增,因其产业基础薄弱,整体呈现规模小、分布散、条件简陋等特点,经营环境普遍较差、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等问题确实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小摊贩食品安全宣传普法、日常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工作,坚决守护群众和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我局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揽总作用,于2024年6月24日印发《苍溪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监管的通知》(苍食安委发〔2024〕2号),明确了乡镇和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局等部门管理责任,细化了责任分工。为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我局于7月13日联合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印发《校园周边食品摊贩专项整治方案》,持续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深化校园周边食品摊贩违规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和行人安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治理。

(二)加大普法力度,提高食安意识。自2023年9月1日《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称《条例》)、2024年1月1日《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我局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多对象、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宣传覆盖约20000人次。一是对食品摊贩经营者,通过集中培训法律法规知识、现场指导规范操作、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的方式,持续提升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对消费群众,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消保维权等内容,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倒逼食品摊贩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建立曝光机制,对食品摊贩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通过公众媒体曝光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对违法违规食品摊贩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摊贩经营行为。强化市场监管所与乡镇食安办协同联动,实行“乡镇备案、共同监管”模式,持续规范食品摊贩市场秩序。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家底。对全县食品摊贩进全面排查,建立食品摊贩档案170家(其中食品销售61家、餐饮服务109家);二是督促指导合法经营。按照《条例》《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一摊一备案、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三是定期巡查、消除隐患。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摊贩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经营资质办理、公示,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卫生状况,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溯源、运输、贮存管理,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操作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餐厨废弃物处置,以及限塑、反餐饮浪费、长江禁渔等相关工作,2025年以来累计整治相关问题101个;四是开展食品抽检,科学防控风险。将食品摊贩纳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食品摊贩销售或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验结果,处置违法行为、发布风险提示。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共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与食品摊贩相关的“12345热线”交办事项以及“12315热线”投诉举报事项的信息上传下达和重大信息、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处理消费纠纷,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二、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针对您反映的“学校食堂菜品少、分量少、菜品味道难吃,晚放学学生无热食、菜品选择少”等问题,我局已联合教育局向各学校传达相关情况,要求学校根据放学时间合理调整供餐计划,确保食品保温设施达标、供餐时段衔接顺畅。同时,重点检查食堂食材新鲜度、热食储存温度等,严禁供应过期、变质食品,保障晚到学生的饮食安全。

此外,我局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旨在持续防范、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着力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一是全链条监督检查,2025年春季开学以来,先后对全县130所学校食堂组织开展4次全覆盖检查,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贮存到食品加工、备餐、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病媒生物防制等各点位、各环节精查细看、全方位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580家次,抽检食品80批次、函告教育局清退食材供应企业1家,给予警告处罚17家、立案3个,排查整改问题704个,目前除个别学校需要利用暑假空挡期完成食堂改建外,其余问题均整改完毕。二是创新开展培训,春季开学组织系统内执法人员在天立学校食堂开展现场观摩教学,培训20余人,促进餐饮监管能力提升;3月26日至28日,分别在文昌小学、元坝小学、天立学校分片区通过现场观摩、现场答疑、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伙食团长等400余人进行了技能培训,促进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4月10日,联合县教育局及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召开食材供应商提醒谈话会,督促供应商落实源头管控各项措施,确保食材安全。三是狠抓规范建设,与教育局密切联系,先后到东溪小学、运山小学等9所学校现场规划指导食堂改造,并严格审查设计单位图纸,确保改造后的食堂功能分区合理、流程布局合规,今年以来推动落实618万元学校食堂改造专项资金精准到校。

三、关于构建“食品安全共同监督”氛围的举措

您提出的“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鼓励社会监督”等建议,与我局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我局联合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4场次,发放《预防校园食物中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引导学生识别食品安全风险,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家长现场陪餐检验学校食品质量,同时在食堂门口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联合县教育局在学校门口公示投诉举报二维码,鼓励师生、家长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提供违法线索;三是推动部门协同共治,建立“市场监管+教育+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会商通报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情况,共同推动问题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加强与乡镇、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专项检查、督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加大对食品摊贩、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食品安全隐患,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抓好全县食品摊贩及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治理,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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