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曹维琼)
2025-09-11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25091100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苍房预苍溪字第201200648号

曹维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510824101006GB00004F00010041

苍溪县陵江镇文焕路3号龙江国际1、2幢1单元14层1-14-2号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1日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5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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