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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峰镇“全”力以赴扭住民间殡葬从业人员 扎实推进殡葬试点
时间:2024-07-03 来源: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是党建领航,全时段统筹。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学校校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民间殡葬从业人员为成员的民间从业殡葬人员教育管理试点领导小组。加强民间从业殡葬人员教育管理试点工作统筹,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阶段一小结”,组长定期不定期调研查看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走访调研群众874人次,专题听取镇社会事务办汇报5场次,组织召开民间从业殡葬人员座谈会3次,并提出建设性意见12条,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工作压差推进。

二是摸清底数,全覆盖排查。动员组织镇村组干部全覆盖排查搜索,组建“1名驻村镇干部+1名村(社区)负责民政工作常职干部+1名小组长”专项排查组23个,实行“一村一村访”“一组一组问”“一户一户寻”,共排查民间从业殡葬人员14人,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精准掌握其年龄、学历、主要职业、殡葬从业时间、年均参与殡葬活动次数、从业师傅等基本情况,并签定《云峰镇民间殡葬从业人员承诺书》14份,为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教育先行,全方位培训。对接县民宗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制作殡葬管理课件,组织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学习《殡葬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国家民政局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开展专题座谈2场次,并对14名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引导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发挥主动作示范表率、展现正能量作用,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切实规范丧事活动服务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形成治丧新风。

四是各方联动,全过程监管。联合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宗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百利派出所等单位,对新建墓地进行巡查。设立举报电话,群众参与监督。目前,未出现在公路、铁路、河道两侧,县城规划区、乡镇场镇建设区、风景区、工业园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选择安葬点的行为,未出现建大墓、立高碑、硬化墓的行为。也未出现在殡仪项目设置上,故意编造流程、装神弄鬼、造谣谋利,开展低级庸俗、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治丧时间超过3天,开展“配阴婚”活动等行为,试点工作有力有序。

五是建章立制,全要素保障。制定《苍溪县云峰镇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含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参与治丧活动报备制度)《镇定期通报制度》《云峰镇民间殡葬试点信访及舆情处置预案》,村(社区)制定《村(社区)回访制度》,并将民间殡葬人员纳入红白理事会名单,厚养薄葬,绿色、文明、节俭殡葬写入村规民约,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解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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