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苍溪县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户籍迁移
写信时间 2023-03-03 公开时间 2023-03-08
您好,本人原户籍苍溪县东青镇,属于农业户籍,于2020年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西安属于非农户籍,本人现在想转回苍溪县集体户,非农户籍,是否满足申请?本人未婚,工作地点不在苍溪县,在苍溪县行政区域内暂无产房。
信件的处理结果 (为保护网民隐私,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同志:

         你好!来信已收悉。 经苍溪县公安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印发的《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公厅治发〔2015〕19号)通知要求,其中涉及的可以迁移内容为: 第六章 迁移登记 第四十三条〔直系亲属迁移〕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一)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城镇投靠农村除外);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第四十四条 〔购房迁移〕、工作调动迁移……。请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对照处理。

 苍溪县公安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