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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 龙潭山水城城物业乱收费影响出现 | ||
写信时间 | 2023-09-05 | 公开时间 | 2023-09-12 |
尊敬的县委书记: 你好!苍溪县龙潭山水城物业在楼盘未完工的前提下,不具备交房条件,自2023年9月1日起在无任何收费依据的条件下向广大业主强行收取停车费,不缴费不让出行,是土匪路霸行为!严重违背《物业管理条例》影响我们日常出行。望早日处理恢复广大居民正常出行!谢谢! |
信件的处理结果 (为保护网民隐私,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刘先生: 您好!您于2023年9月5日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龙潭山水城小区物业强行收取停车费不让出行”的事项,我镇已收悉,经现场查看、走访和核实相关情况后,向您回复如下: 龙潭山水城小区目前入住居民700余户,开发单位(苍溪县佳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聘请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人(苍溪县鑫晨置业有限公司)入住管理,并于2019年9月开始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因开发单位与物业管理人一直存续交接方面的问题,物业服务一直由物业服务管理人垫资运行,致使小区物业已出现无法正常运转的紧急状况,所以物业管理人适时采取应急物业管理保障措施,向入住业主收取应急物业管理费用。 针对物业管理人的行为,我镇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办公室已向其提出整改建议,一是依据小区实际状况,尽快拟定《龙潭山水城小区应急物业管理合同》文本,并向全体业主予以公示;二是及时召开紧急业主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规定,由业主对应急物业管理合同事项共同作出决定,及时保障和维护您和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 感谢您对陵江镇人民政府的关注和支持!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