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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5-20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统筹城乡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申请、审批程序及住房建设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苍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0 日-2024年6月18 日

二、公示方式

二、网上公示:苍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ncx.gov.cn)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9-5587814

2.电子邮箱:1031949961@qq.com

3.信函请寄至: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邮编628400)


附件 苍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

反馈情况: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苍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集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一、征求意见概况

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18日,为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局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苍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活动。

二、意见采纳情况

活动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839-5587714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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