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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征集
时间:2018-06-06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自2016年11月底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县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四川省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及广元市《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决策部署,出台《苍溪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行河长制,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开展议题就“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民意征集。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1.信函请寄至:苍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河长制办公室 邮编:628400

2.传真:0839-5222801

3.电子邮箱:616663575@qq.com

4.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页面反馈。

苍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 6 月6日


反馈情况:

苍溪县水务局

“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一、征集意见概况

2018年6月5日起,苍溪县水务局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开展议题为“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民意征集活动。一是将反馈意见信函寄县河长制办公室,二是将反馈意见传真至0839-5222801,三是将反馈意见发至电子邮箱(616663575@qq.com)以及通过网站意见征集页面反馈。

二、建议意见采纳情况

活动期间,共收到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意见征集页面反馈意见及电子邮件7条,主要涉及加强河道污水、垃圾治理、加大水源地保护;整合资金,美化河道;成立技术单位(流域站),打破地域、行政界限,实行联动执法,多重领导;建立河长制长效考核机制和信息化平台等,其中全部采纳7条。

一是建立健全河长制长效考核机制和信息化平台,落实责任和工作方法。目前我县出台了《苍溪县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围绕落实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着力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河湖管理保护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了《苍溪县县级河段长工作推进机制》,提出4张年度工作清单(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多部门联动协作,落实财政、交通、水务、环保、农业、城建、各乡镇等部门各自职责与分工,保障河长制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我县河长制设置了河道联络、管理、保洁、巡查、河道警长“四员一长”,目前正在争取用于河道巡查、保洁的专项资金,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四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议结合机构改革成立技术单位(流域站),打破地域、行政界限设置机构,实行多重领导,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

五是我县尚无污水处理厂的31个乡镇,已纳入城镇污水建设规划,并列入省住建厅PPP项目计划。2018年将开工建设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全面整治场镇污水向河道排放的问题。全县饮用水源地均已划定管理保护范围,设立标识标牌,并聘请人员加强监管,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力度。

六是亭子湖沿岸场镇均建有污水处理厂,禁养区内无养殖场,非禁养区养殖场粪污处理排放达标,大唐公司亭子口电站设立专项资金对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我县将持续加大对亭子湖水面生活污染物的整治力度,防治水污染事件发生,强化对河道两岸居民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七是整合资金,美化河道环境。目前嘉陵江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一期)已接近尾声,回水湾湿地公园正紧张建设中,项目实施后,将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感谢公众所提的宝贵意见,希望大家更多的参与到河长制工作来,全社会共同爱护水环境,保护河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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