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第一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方案(地面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广元市苍溪县鸳溪镇、永宁镇、五龙镇、白鹤乡和三川镇境内,其中采气井站均位于鸳溪镇、净化厂位于永宁镇。
(4)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
(5)项目基本内容:新建天然气净化厂1座、阀室1座、采气井站3座、利旧已建阀室1座、新建集输管道、外输管道等共42km,并建设与之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倒班宿舍和燃料气供应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地 址:四川省绵阳江油市李白大道南1段517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16-3613642
邮 编:62170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
联系人:董晖
联系电话:028-85532681
邮 编:610041
e-mail:13186668@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方案(地面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根据上述评价内容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并进行可行性论证,最终依据各项评价结果,得出项目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是为了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公众就此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馈。
六、第一次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的方式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方案(地面工程)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说明: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书信和e-mail的方式联系,联系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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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方案(地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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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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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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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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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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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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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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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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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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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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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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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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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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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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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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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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