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成果,持续推动苍溪县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六大行动走深走实,苍溪县司法局印发了《苍溪县法律援助四受理便民措施》,现面向社会在线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7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郭苏苇
地 址: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 128号
邮 编:628400
电 话:0839-5230263
邮 箱:877179285@qq.com
附件:《苍溪县法律援助四受理便民措施》
苍溪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苍溪县法律援助“四受理”便民措施
一、容缺受理
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先行受理,再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出具补充清单,限期补充。
二、线上受理
当事人通过“苍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和“12348”四川法网进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及时回复当事人办理结果。
三、委托受理
对于因故不能亲自前来申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核实后受理。
四、前台受理
当事人可以在就近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由工作人员受理后转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当事人可以在向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咨询时提交申请材料,由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理后转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苍溪县司法局
关于苍溪县法律援助“四受理”便民措施的
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2021年6月17日至7月7日,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苍溪县法律援助“四受理”便民措施的意见征集》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个人及社会公众等反馈的意见建议。
苍溪县司法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