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形成初步成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8日,为期30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2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苍溪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严女士,联系电话:0839-5228768,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特此公告。
附件:苍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苍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初步成果意见》征集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一、征求意见概况
2023年1月10日-2月8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我局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苍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初步成果意见》意见征集活动。
二、意见采纳情况
活动期间,收到公众反映的一条建议。
联系电话:0839-5222535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