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提高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意见》(川农领办〔2021〕48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2023年全县农村水利暨供水保障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第1期)等精神,经深入调查研究,多方科学论证,我局牵头编制了《组建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反馈至县水利局。
一、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
二、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苍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ncx.gov.cn)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9-5222801
2.电子邮箱:1220855520@qq.com
3.信函请寄至:苍溪县水利局农水股(苍溪县政务中心八楼)
附件:组建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
苍溪县水利局
2023年7月27日
关于组建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科学高效谋划、加快构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协调的水安全保障体系,谋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水安全保障和乡村水务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对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要求,拟组建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水发集团”),现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组建县水发集团是全省“新农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2023年,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大力发展规模化供水,推动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在水源建设、管网配套、公司运行、市场运作等方面加强乡村水务建设”的部署要求。《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意见》(川农领办〔2021〕48号)明确提出了“创新投融资机制,依托县级乡村水务公司,统一负责本县农村水利投融资、建设以及管理运行;创新建设机制,依托县级乡村水务公司,集中承担行政区域内政府性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对新建工程,原则上按照投建管运一体化的要求,由公司统一管理和运营”等要求。为强力推进新时期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乡村水务百强县建设行动,我县亟待组建“投、建、管、运”一体化的县水发集团,确保实现农村规模化供水率高、水源水质优良、管理运行规范有效、饮水安全持续提升的目标任务。
(二)组建县水发集团是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保障。脱贫攻坚期间,我县聚焦解决农村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以政府性投资为主建设了一批农村小型分散供水工程,实现了农村群众“有水吃”目标。进入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大力推进以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水务,成为水利助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任务,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吃上优质放心水的现实问题。县水发集团作为农村供水的责任主体,实体化运行,既解决了资金投入瓶颈,又解决了管理运行不规范、不可持续的问题。
(三)组建县水发集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用水的迫切需求。一方面我县实际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率较低,村级小型集中供水与分散式供水工程较多,但大多数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水源地为山坪塘,基本没有划定水源保护区,缺乏保护工程措施,且净水方式简单,净水标准低,沉淀、过滤、消毒等净水设施和制水工艺比较简陋或无制水设施,还有部分供水工程仅仅是简单“自流水”直接饮用,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堪忧。另一方面全县乡镇水厂大多均始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时缺乏系统长远规划、建设起点低、工程规模小、制水处理工艺落后,普遍存在供水能力弱、管网老化、延伸覆盖面小等问题,全县人民迫切需要组建县水发集团,形成“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供水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大区域供水“同源、同网、同价、同质、同服务”。
(四)组建县水发集团是国有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现实需要。目前,苍溪县乡镇供水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营主体,公司业务单一,无其他业务收入来源,无法承担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融资,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困难,只能依靠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政策支持而低效艰难运行。急需通过组建县水发集团,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壮大企业规模,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自身“造血”功能。组建后的县水发集团,通过运行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形成集团统一管理、子(分)公司业务拓展、收益反哺的长效良性运行模式,促进企业年经营收入增幅在30%以上,多方式全链条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县委“543”发展战略,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水利工程联网、补网、强链重点,深入实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行动,加快形成“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水网体系,持续擦亮苍溪绿色家园、产业强县“金字招牌”,巩固提升“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全国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省级乡村水务示范县”成果,切实保障我县农村供水和粮食安全,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苍溪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立足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县域水安全保障需要,坚持以服务乡村振兴统揽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全局为导向,加快构建以县城近郊产城融合发展核心区为主,完善大中型水利工程联网补链、城乡供水一体化和水美乡村建设,中心镇片区突出农村规模化供水保障、东北部地区加强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配置和抗旱应急保供能力、现代农业园区突出水利工程串藤结瓜和灌溉渠系配套、嘉陵江及东河流域实施防洪护岸减灾和水资源调度工程的“一核三区两江河”水生产力布局,形成大、中、小、微水利工程协调配套,“蓄、引、提、调、节”措施并举,县乡村水利工程互联互通、联调联控的现代化水网络格局。到2025年,县域水网骨架布局基本形成,水利工程补短板强弱项成效明显,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千吨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10余处,河西、龙王乡村联通供水工程基本建成,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5%以上,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80%,“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的大联通农村供水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水利发展大突破,县级水务平台公司预计年产值4000万元以上。
三、组建方案
(一)组建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和公司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2.坚持整合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发挥水利行业整体优势,努力实现水利国有资本的快速拓展和资产的保值增值。
3.坚持公益性与经营性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升。
4.以苍溪县乡镇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乡镇供水公司”)为基础拓展壮大,优化完善内部机构、人员、职责等,确保稳定过渡、有序运转、持续发展。
(二)发展定位
依托县乡镇供水公司现有资产、水利资源资产、未来投入资产资金,增强融资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打造统一、高效的水利开发建设主体,建设成为政府实体性投融资平台;以市场化方式运作水利资源,实现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的有机统一,积极拓展公益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实现水利资金利用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母公司设立
1.公司名称。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县水发集团”),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
2.公司性质。国有独资企业,属功能类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责任。
3.注册及办公地点。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中段360号。
4.注册资本。截至2022年底财务报表反映,账面资产总计66251488.23元,负债总计22398211.9元,所有者权益总计43853276.33元。拟将县乡镇供水公司现有资产评估后注入县水发集团,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后期将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再注入其它水利资产。
5.经营范围。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供排水材料销售;供排水设施维修安装;水利项目投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及项目管理;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水利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检测;水权交易。
6.管理体制。
(1)县水发集团纳入县委管理,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水利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2)县水利局对县水发集团重大投融资规划、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进行监管,对县水发集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情况、内部监督管理情况、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对县水发集团的战略布局、投资决策、资产与资金管理、干部管理、目标考核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县水发集团资产收购、转让等有关事宜。相关部门加强行业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政策扶持。
7.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不设股东会,由县水利局履行股东会职责。
(2)董监高。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配备,其中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选举产生。
(3)党组织。成立“中共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成员依法产生,由董事长兼任支部书记,隶属于中共苍溪县水利局直属机关党委。
(4)工会。成立“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依法产生。
(5)内设部门。行政综合部、供水管理部、财务投资部、监察审计部、建设发展部、安全保障部(水质检测中心)等。
(四)分公司设立
县水发集团下设河西、五龙、龙王、元坝、歧坪、文昌、高坡、东溪8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设置负责人1人,在现有在岗人员统筹安排使用。
(五)子公司设立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逐步设立建筑施工、物业服务全资子公司,拓宽营业范围,增加企业自身造血功能,由县水发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相关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营运、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县水发集团履行股东会职责;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兼总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根据业务需要,可配备经营班子1-2名。人员根据现有在岗人员统筹安排使用,根据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有关工作人员。
(六)人员、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
1.人员安置。县乡镇供水公司现有人员由县水发集团接收,劳动关系、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薪酬及福利、职工工作地点和岗位过渡期(1年内)不变,后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施。
2.债权债务及资产处置。县乡镇供水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和现有所有资产由县水发集团承继。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形成齐推改革合力。县水发集团组建是水利行业深化改革、破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投融资瓶颈、实现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为改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保障社会民生、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链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改革攻坚强大合力,努力推动乡村水务平台组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统筹协调,确保改革取得成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2023年全县农村水利暨供水保障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第1期)精神,在全县农村水利建设暨城乡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苍溪县乡镇供水有限公司体制改革工作专班,迅速成立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曹加伦为班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会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翟广生为副班长,组织、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审计、司法、市场监管、国资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改革相关事宜,强化高位推动;二是加快改革前期工作,由县水利局及县乡镇供水公司具体承担改革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关于组建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方案》,同步开展县水发集团水利资产资源评估注入工作,加强推进改革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加强调度会商,定期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措施,做到真调度、真研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政策法规保障,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全面防范法律风险,为县水发集团组建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加速推进,如期完成平台组建。在7月20日前,县水利局召开局党组会讨论研究方案确定后,分送有关县领导审核,报体制改革工作专班组织审议。8月20日前,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审定。在9月30日前,完成组建方案审定通过实施、变更公司章程及企业信息、正式运行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由县委、县政府主导,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按职能职责选派任命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管理人员,保障组建后的县水发集团有序正常运行。
附件: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苍溪县水利局
关于《组建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一、征求意见概况
为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提高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我局于2023年7月27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组建苍溪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活动。
二、意见采纳情况
活动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839-5226541。
苍溪县水利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