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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苍溪)应急罚〔2019〕危化25号 被处罚人:董学 性别: 男 年龄: 38 联系电话:1388126****家庭住址:苍溪县白鹤乡白鹤街南段2号 所在单位:苍溪县鑫耀烟花爆竹店职 务:负责人 单位地址:苍溪县白鹤乡白鹤街南段2号 邮 编:628405违法事实及证据:2019年8月8日,我局五龙中队执法人员在对白鹤乡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安全条件检查时,在白鹤乡白鹤街南段2号…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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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张之兵,男,49岁,汉族,住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村四组33号,身份证:5108241970******73。违法地址:河地乡金马村六组案 由:非法占地我局于2019年11月12日对你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农产品加工及康养中心一案立案调查。经查实,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河地乡金马村六组集体土地532.01平方米修建农产品加工及康养中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土地利用…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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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李俸清,男,56岁,家住八庙镇举台村二组,电话号码:151****8185。 地 址:八庙镇举台村二组案 由:非法占地我局于 2020年1月6日对你户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一案立案调查。经查实,你于2019年12月未经批准占用八庙镇举台村二组基本农田311.1平方米建住宅,其行为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现场勘测笔录2.照片3. 询问笔录4.调查笔录5.基本农田示意图我局已…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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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四川省鑫大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华,电话:199****8756。地 址:元坝镇天井村四、五组案 由:非法占地我局于 2019年11月26日对你单位非法占地建搅拌站一案立案调查。经查实,你单位于2012年5月未经批准占用元坝镇天井村四、五组集体土地13659.65平方米建混凝土搅拌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现场勘测图2.土地利用项目用地现状示意图3.土地…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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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谢波,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为5108241984******57,现住苍溪县永宁镇社区居委会4组永兴路中段1号。违法事实及证据:2020年2月26日,根据执法计划苍溪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苍溪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第132号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内存放烟花爆竹120件,地下室内存放烟花爆竹570件。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苍溪)应急责改〔2020〕危化013号]要求其在2020年2月27日前整改完成。我局执法人…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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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苍溪县东青村加油站地址:苍溪县东青场东岳街1号邮政编码:62840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罗得瑜 职务: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139****6540违法事实及证据: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行为: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上述违法行为的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苍溪)应急现记〔2020〕危化051号〕、罗得瑜、陈志强的询问笔录、苍溪县东青村加油站2020年度培训计划、苍溪县东青村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表。以上事实违反了…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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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名称 苍溪县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苍溪县三溪口国有林场)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12510724451302868U法定代表人 谢正波 职务 主任单位地址 苍溪县三溪口国有林场经依法查明,你(你单位)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未取得林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苍溪县三溪口国有林场樱花湖边小山包上修建森林箱体屋一座。经查证,共计占用国家公益林林地218平方…
苍溪县林业局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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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姓名:张国强;性别;男身份证号码 5108241947****** 联系方式 187812****工作单位 现住址 广元市苍溪县百利村2组经依法查明,你(你单位)2020年4月27日,苍溪县陵江镇百利村张国强在苍溪县西城市场出售野生动物,经苍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调查核实,其非法出售的野生动物种类为红腹锦鸡,数量1只。上述行为及事实有 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
苍溪县林业局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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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姓名:肖继秀;性别:女身份证号码:510824197012****** 联系方式 1828491****工作单位/现住址:苍溪县龙王镇歇台村六组34号经依法查明,你(你单位)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于2021年1月8日15时30分许,在位于龙王镇歇台村黄家河沟新田咀森林防火区内自家地里焚烧杂草,未引发森林火灾。上述行为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为证,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
苍溪县林业局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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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姓名:周尤江;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0年01月01日身份证号码 5108241960********;联系方式 1899671****工作单位/现住址:苍溪县五龙镇新梁村被处罚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 经依法查明,你(你单位)2021年1月20日,苍溪县五龙镇新梁村村民周尤江,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在苍溪县苍溪县五龙镇新梁村砍伐树木,经苍溪县林业局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调查核…
苍溪县林业局
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