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良、邓旭东、孟永贵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禁止在滨江路景观工程燃烧纸钱等祭祀用品”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祀
在“清明节”“中元节”等重要时段,印发《关于规范县城区祭祀活动的通告》和《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资料,要求市民群众以植树献花纪念、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缅怀亲人,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划定祭祀区域,规范祭祀行为
今年7月县城滨江亲水绿道景观工程已建成并交付使用,为确保亲水绿道设施不受损坏,环境干净整洁,“中元节”期间,我局在老城区月亮湾啤酒广场(闲置)、月亮湾啤酒广场至龙潭桥沿线河滩、江南城区星泓美好广场以东空地、梨花广场外侧河滩等作为定点祭祀区域,其他主次街道、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开展祭祀活动。
三、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巡查值守
在今年“中元节”期间(8月12日-15日),我局提前介入,安排全局执法人员在城区主次干道、广场、滨江路沿线巡查值守,每天18:00开始,23:00结束,对焚烧冥币(纸钱)、香烛以及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兜售冥纸、冥币、鞭炮等祭祀物品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欢迎你们今后多提宝贵意见。(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839-5224555)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