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 » 详情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19-10-25 来源: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宋健代表:

你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滨江亲水绿道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我局自2019年7月接管“滨江路亲水绿道”以来,立即研究部署有关管理工作。

一是尽快研究制定《苍溪县滨江路亲水绿道管理办法》,并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是科学规划,在绿道各路口设置防护设施,除三防应急抢险外,禁止机动车辆上绿道行驶。

三是成立以辖区执法中队为主的整治工作组,清理滨江绿道垃圾乱丢、摊点乱摆、车辆乱停等“五乱”行为。

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着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健身的优美环境。

感谢你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欢迎你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839-5224555)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