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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9-11-26 来源: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审计局《审计报告》(苍审财报〔2019〕12号)对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提出了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意见,我局按照要求认真研读并积极落实整改,现将纠正和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问题

该问题属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加强管理。

二、部分支出无预算、超预算问题

该问题属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科学编制本部门预算,单位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该问题属实,我局将作账务调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核算账务。

四、公务卡使用率低问题

该问题属实。针对此问题已立即督促全局在职未办理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提高办卡面,同时对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刷卡面。截至目前,我局已经超额完成了县财政下达的2019年度公务卡结算目标任务。

五、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问题

该问题属实。我局公务员(含参公)空编40名、事业(含工勤)超编14人,其原因是我局下属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属于参公事业单位,但在2015年机改(原工商局、食药局、技术监督局三家单位整合)以前,有18个执法类事业编制占用了该队参公编制,导致事业编制超编,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局已与县编办对接,正在逐年消化处理。

六、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问题

审计发现我局2018年食品农副产品委托检验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情况属实。在2019年年初,我局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2019年-2020年实施的食品农副产品委托检验按照政府集中采购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商,并签订了委托检验合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参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达到限额标准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批,自行询价采购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证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

七、个别片区的培训未达到培训方案既定要求问题

审计中发现我局外包委托广元市金诚职业培训学校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中,歧坪、东青、龙王片区未按照培训方案要求集中培训2天,而只是进行了一天培训,经核实,是由于以上3个片区是分别集中在歧坪镇、东青镇、龙王镇培训,而参与培训人员由于距离集中培训点较远,交通不方便,参训学员要求将2天课时集中在一天培训完毕。关于歧坪片区未安排伙食问题,经进一步核实,当时培训机构对参训人员统一安排伙食,只有一部分家在歧坪镇的参训人员不愿就餐。关于歧坪、东青、龙王片区未发放培训证书的问题,培训机构对所有参与培训人员制作了培训证书,由于工作不仔细,未及时将培训证书发放到所有参训人员手中,事后,我局已安排辖区工作人员在今年6月30日前将培训证书全部送到了参训人员手中。今后我局在外包培训工作中,强化对外包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选出的外包服务单位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目标工作任务。

八、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我局部分派出机构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我局立即出台了《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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