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19-04574 | 关 键 词 | 金融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12-19 |
文号 | 苍府办函〔2019〕46号 | 体裁分类 | 通知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苍溪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苍府办函〔2019〕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广元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苍溪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祖斌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汀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家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委群工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苍溪支行负责同志,县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张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专项小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小组,由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具体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银行、保险机构,各地方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