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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六个全面”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时间:2019-12-19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是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资金来源。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精准规划,精准投入,量入为出,不摆缺口,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各负其责,消化脱贫攻坚资金缺口。

二是全面公告公示财政扶贫资金。县级相关部门将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信息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将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不少于10天。保持扶贫项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确保扶贫资金公告公示面达到100%。

三是全面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当年支付进度达到95%、1年以上的达到98%以上、2年以上的达到100%,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当年支付进度达到90%以上、上年资金在次年半年后达到100%,行业财政扶贫资金当年支付进度达到95%以上、上年资金在次年半年后达到100%。

四是全面规范财政扶贫资金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行业扶贫资金各项政策规定,决不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会计核算,做到原始凭证真实有效、记账凭证装订整齐、会计账簿打印齐全、会计报表真实完整。

五是全面整改财政扶贫资金反馈问题。切实加大对各级巡视、巡察、督导、检查、验收、考核、审计等发现反馈的各类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整改力度,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达到100%。

六是全面实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按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规定,做到绩效目标填报达到100%、绩效自评达到100%,确保扶贫资金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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