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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确诊(疑似)病例活动轨迹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苍应对疫情指公字〔2020〕8号)
时间:2020-02-01 来源: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公开确诊(疑似)病例活动轨迹引导

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苍应对疫情指公字〔2020〕8号


现将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田某一家3人外出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田某,男,42岁,1月2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周某某,田某妻子,36岁,1月29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田某某,田某儿子,13岁,1月29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上述3人目前均在广元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月22日5时40分,田某携妻子、子女一家4人自驾车于当日19时抵达苍溪县陵江镇麻岭社区幸好家园其父母家中。

1月22日20时左右,田某到麻岭社区卫生室购买感冒药。

1月23日16时,田某与其父亲、妻子到麻岭社区卫生室就诊。

1月24日15时左右,田某与其二哥、妻子、子女到北门沟小桥副食店、得力文具超市、田家山副食店购物。

1月26日上午10时,3名社区干部到患者家中开展湖北返苍人员排查工作。

1月26日11时至14时左右,田某在苍溪县人民医院预检分诊台和发热门诊、门诊一楼收费室、门诊五楼检验科、内科住院部一楼CT室处接受诊疗。

1月26日14时50分左右,田某由苍溪县人民医院转至江南分院进行隔离治疗。其妻周某某、其子田某某于1月27日10时左右,由苍溪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送至苍溪县陵江镇中心卫生院庙垭分院(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后未外出。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立即主动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苍溪县疾控中心或苍溪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随时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情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就近到当地医疗机构或苍溪县人民医院江南分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839—5223027、0839—5226085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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