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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苍应对疫情指公字〔2020〕11号)
时间:2020-02-02 来源: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公开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引导群众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苍应对疫情指公字〔2020〕11号


现将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罗某某确诊前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罗某某,男,汉族,59岁,家住苍溪县白桥镇宝珠村4组,发病前在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二路华润万象城中建三局工地务工。2月1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1月21日,罗某某于00:30从武汉汉口乘坐K4541次列车(13车厢0061),17:43到达南充站。18:00左右乘坐31路公交车到达南充北站,18:56从南充北站乘坐K2637次列车(14车厢0086),20:46到达苍溪火车站,随后乘坐其五弟私家车到白桥镇宝珠村4组家中。

1月22日7:00,宝珠村村医王某某到罗某某家中排查武汉返乡人员。

1月23日上午,罗某某到白桥场“广聪诊所”就诊。11:00左右到白桥场龙凤街117号杨姓理发店理发。

1月24日上午,罗某某骑摩托车到白桥镇宝珠村3组熊某家催收工钱,未找到人。11:30在其岳父家午餐,午餐后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1月25日,宝珠村村医王某某到家中为其诊治。

1月26日—29日,罗某某居家未外出。

1月30日晚,东青镇中心卫生院将罗某某送至苍溪县人民医院诊治,经CT检查发现胸部影像学异常,遂于23:17转至江南分院隔离治疗,后未外出。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立即主动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苍溪县疾控中心或苍溪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随时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情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就近到当地医疗机构或苍溪县人民医院江南分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839—5223027、0839—5226085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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