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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疑似病例活动轨迹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苍应对疫情指公字〔2020〕19号)
时间:2020-02-11 来源: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公开疑似病例活动轨迹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苍应对疫情指公字〔2020〕19号


现将我县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伏某某返苍及外出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伏某某,男,33岁,就职于武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独自一人常住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绿地香树花城,1月22日从武汉返苍后暂住陵江镇北门沟路德泳花园小区。2月6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目前在苍溪县人民医院江南分院隔离治疗。

1月22日9:40,伏某某搭乘MF8095航班飞离武汉,11:30到达南充高坪机场,12:30乘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达南充北站,13:36乘D1961次列车(3号车厢,无座,站于3号车厢门口),于14:30左右到达苍溪火车站,随即乘出租车(车牌号川HT1306,司机为伏某某舅舅)到达陵江镇北门沟路德泳花园小区其哥哥家中。18:00左右,伏某某与其同学郭某某等7人在县城滨江路“红九门”火锅店小包间聚餐,饭后与其中5人到“星豪茶楼”玩麻将、喝茶,当晚借宿同学李某家中,并于次日上午10:00左右回家。

1月23日—2月2日期间,伏某某自述一直在兄嫂家中居家观察,前几天仅有3—4次到德泳花园小区马路对面的餐馆买米粉,每次均打包带回家食用。外出期间,均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月3日10:00,伏某某与其哥嫂到苍溪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健康体检,未进诊室,约12:00左右回到家中。当日下午至2月5日,伏某某一直居家未外出。自述1月22日—2月6日期间,家中无亲朋好友来访,外出均佩戴口罩。

2月6日9:00,伏某某到苍溪县人民医院就诊,经CT检测后发现胸部影像学异常,后被救护车转送至苍溪县人民医院江南分院隔离治疗。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立即主动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苍溪县疾控中心或苍溪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随时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情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就近到当地医疗机构或苍溪县人民医院江南分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839—5223027、0839—5226085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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