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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0-03-06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四川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川财绩〔2017〕5号)和《苍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苍财绩〔2019〕3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联合评价组,对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苍溪县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县自然资源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评价组通过抽查会计记录、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走访、满意度调查等必要的评价程序,依据2018年度苍溪县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综述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系经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机关单位,并取得了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724MB198913XJ),单位负责人陶书奎,机构地址为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号。

(二)项目的实施背景及依据

为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农村经济发展。2016年9月29日,根据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6年第三批省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广国土资发[2016]188号文件),同意:(1)苍溪县月山乡土堡村、亮垭村、宝盖村、洪山村、紫荆村、琳山村、大碑村、通木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一标段);(2)苍溪县文昌镇权家村、五龙村、孙家村、鸳鸯村、古井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二标段)。

2016年10月21日,根据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6年第四批省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广国土资发[2016]195号文件),同意:(1)苍溪县石灶乡红花村、石光村、宋江村、尹河村、合一村、民主村、牌坊村、石人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四标段);(2)苍溪县高坡镇珍子村、双石村、红茨村、大寨子村、天螺村、关圣村、三垭村、代庙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三标段)。

2017年1月3日,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四川省2017度第一批省级投资土地整理优选项目的审核批复(川国土资函[2017]1号文件)的要求同意苍溪县月山乡、文昌镇、石灶乡、高坡镇部分村落实施土地整理项目。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的要求,项目建设规模如下:

(1)苍溪县月山乡土堡村、亮垭村、宝盖村、洪山村、紫荆村、琳山村、大碑村、通木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标段)建设规模为17414.90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12190.43亩、新增耕地面积1202.12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645.36亩、新增旱地556.76亩。

(2)苍溪县文昌镇权家村、五龙村、孙家村、鸳鸯村、古井村土地整治项目(二标段)建设规模为14717.80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10302.46亩、新增耕地面积1429.60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885.10亩、新增旱地544.50亩。

(3)苍溪县高坡镇珍子村、双石村、红茨村、大寨子村、天螺村、关圣村、三垭村、代庙村土地整治项目(三标段)建设规模15715.60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8500.03亩、新增耕地面积1053.53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741.88亩、新增旱地311.65亩。

(4)苍溪县石灶乡红花村、石光村、宋江村、尹河村、合一村、民主村、牌坊村、石人村土地整治项目(四标段)建设规模为15288.47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10701.93亩、新增耕地面积1152.31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795.88亩、新增旱地356.43亩。

二、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一)项目预计投入情况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广国土资发〔2016〕188号、195号)、省自然资源厅( 川国土资函〔2017〕1号)立项批复情况,该土地整治项目预计总投资8753.77万元,其中月山乡2163.45万元、文昌镇2586.13万元、石灶乡2063.46万元、高坡镇1940.73万元。

(二)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2017年7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委托开展2017年第二批国土资源项目评审的函》(川财投函〔2017〕9号)要求,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苍溪县月山乡、石灶乡、高坡镇、文昌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通知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省级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7〕233号),苍溪县月山乡、石灶乡、高坡镇、文昌镇土地整理项目实际投资8284.34万元,其中:下达至县级预算资金7892.65万元、下达至市级工作经费150.39万元、留省级不可预见费用241.3万元。

三、项目绩效总目标

苍溪县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绩效总目标是涉及月山乡土堡村等8个村、文昌镇权家村等5个村、高坡镇珍子村等8个村、石灶乡红花村等8个村,共计29个村,规模整治土地63136.77亩,预计新增耕地4837.56亩。项目已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三大主体工程。一是土地平整工程:坡改梯3747.56亩;格田整理7155.93亩。二是农田水利工程:整治灌溉渠20124米;新建灌溉渠35558米;整治山坪塘86口;新建蓄水池133口。三是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99698米;新建生产路42490米。

四、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果三类指标,对项目资金从预算到支付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从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出发,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关键因素,提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调整支出结构及此项目资金是否继续投入的建议。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考虑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相关绩效评价文件精神,评价组按照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科学运用比较法、分析法、调查了解法,以现场评价为主,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于2019年04月09日进入项目单位了解该项目资金的基本情况并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下乡走访等,2019年04月22日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坡改梯,修建水渠、蓄水池、田间道、生产道以及山坪塘改造等,实施效果较好。一方面: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整理后的土地便于机械化作业,大幅度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缩小城乡差距,增加了农户收入,稳定农村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土地整治减少水土流失,减少污染,控制风沙,改善气候,美化乡村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申报方面

县自然资源局对申报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前期勘测、设计并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实地考察走访,征求并尊重农户意愿,申报的内容符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

2项目实施方面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国土所责任明确;定期或不定期查看项目施工现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工作。

3资金拨付方面

2018年度土地整理项目基本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实现资金支付,整体支出与预算相符,未发现资金截留现象。

4效益完成情况

该项目按照文件要求,实施期为1年;截至评价日,项目尚未完工,县自然资源局未对项目进行验收,部分效益尚未实现。

(二)项目评价得分情况

经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总分值为75.10分,具体如下:

1项目决策指标,总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表明项目设立有相关文件等,符合当前经济需求。

2项目管理指标(10分),评价得分4分,资金管理较为一般,审核签字制度执行较好。

扣分原因:主要是:1资金使用方面:经抽查,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报销的部分费用不应在该项资金中列支,如:差旅费、租车费、业务招待费等;2执行规范方面: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局、各国土所到项目现场进行指导,但未形成一套完整、全面的施工进度资料。扣6分。

3项目效果指标(70分),评价得分51.10分;表明项目完成的质量较好,资金使用较为公平。

扣分原因:主要是评价过程中,项目尚未完工,部分项目存在质量问题,截至2019年4月账面仍有结余,存在资金闲置的情况,未发挥项目资金效益;群众满意度为88%,扣19.20分。

(三)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拨付情况

2017年3月21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工程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7〕21号)文件的要求,下达苍溪县土地整治资金2558.06万元,其中:月山乡632.21万元、文昌镇755.73万元、石灶乡602.99万元、高坡镇567.13万元。

2018年6月25日,苍溪县下达财政专项资金5334.59万元,其中:月山乡1263.58万元、文昌镇1586.7万元、石灶乡1298.46万元、高坡镇1185.85万元。

2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评价日,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共计4178.78761万元,其中:高坡镇土地整治资金支出1132.55107万元、石灶乡土地整治资金支出993.2669万元、文昌镇土地整治资金支出946.46843万元、月山乡土地整治资金支出1106.50121万元,详情如下:

(1)高坡镇土地整治资金支出1132.55107万元,其中:工程款1000万元、勘测定界费19万元、招标代理费11.0680万元、可研报告编制费11.544万元、其他项目支出80万元、差旅费0.41615万元、接待费2.1999万元、印刷费3.15352万元、宣传费2.73万元、办公费0.3315万元、慰问费0.808万元、租车费0.4万元、租房费0.9万元。

(2)石灶乡土地整治资金支出993.2669万元,其中:工程款896万元、监理费10.6万元、设计费15.4万元、勘测定界费15.4万元、招标代理费11.192万元、风险评估费4.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0万元、差旅费2.6568万元、接待费0.96万元、印刷费0.7748万元、宣传费2.6,9万元、办公费0.9011万元、慰问费0.336万元、租车费0.3482万元、交通费0.108万元、租房费1.1万元。

(3)文昌镇土地整治资金支出946.46843万元,其中:工程款821万元、可研报告编制费1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00万元、差旅费2.10465万元、接待费0.9154万元、印刷费1.4163万元、宣传费5.912万元、办公费1.78728万元、慰问费0.336万元、租车费1.6988万元、交通费0.198万元、租房费1.1万元。

(4)月山乡土地整治资金支出1106.50121万元,其中:工程款993万元、监理费9.6万元、勘测定界费1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82.8万元、差旅费0.82095万元、接待费0.5495万元、印刷费4.38501万元、宣传费2.684万元、办公费0.78895万元、慰问费0.336万元、租车费0.4368万元、租房费1.1万元。

截至评价日,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结余为3713.86239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

(1)项目可行性情况:土地整治项目属于省级投资项目,前期已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具体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2)预算编制:县自然资源局编制了项目预算,由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进行财评。

(3)绩效目标设置:土地整治项目主要体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项目目标设置明确、合理。

2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情况:通过查阅资金支付凭证,我们认为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基本按照文件要求支付,但存在未专款专用的现象。

(2)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要求。

(3)制度建设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建立了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八条规定,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责任明确,但未针对该土地整治项目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施工进度资料。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为1年(2018年1-12月),目前该项目尚未完工,月山乡项目完成投资1106.50万元,完成资金量占比58.37%,文昌镇项目完成投资946.46万元,完成资金量占比40.41%,高坡镇项目完成投资1132.55万元,完成资金量占比64.61%,石灶乡项目完成投资993.26万元,完成资金量占比52.24%。

(2)经济效益

通过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了耕地的质量和利用率,完善了水利、农业等生产配套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耕地面积增加,但项目尚未完工,部分经济效益尚未达到。

(3)社会效益

通过土地整治,使优化土壤结构,重新规划田块、田间道路和灌溉与排水配套,农村基本设施进一步得到优化,全面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美化农村居住环境。

(4)生态效益

通过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抵御了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不良影响,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了农田生产的条件,同时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发生变化。

(5)满意度情况

本次评价共抽查了月山乡、石灶乡、高坡镇、文昌镇土地整治点,涉及20个村社27户农户,共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27份,收回27份,有效27份;群众满意度达到88.00%。

六、存在主要问题

(一)资金未专款专用

通过查阅被评价单位凭证,我们发现部分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情况:

1超范围报销不应在项目中列支的费用

通过查阅被评价单位资金支出凭证,发现部分报销费用不应在该项目中列支,不应列支金额共计10.18499万元,其中:印刷费2.02304万元、差旅费2.89115万元、租车费0.8138万元、接待费2.3095万元、办公费0.3315万元、慰问费1.816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印刷费2.02304万元,如:

月山乡:2018年9月1#凭证,支付王惠文印费0.92476万元,1后附发票为苍溪县好印象文印部;2后附印刷清单中,部分印刷项目与土地整理无关,如:固投资料(白桥、漓江)0.0256万元、检查问经费整改情况报告0.0378万元、扫描复印文昌等3个项目资料0.048万元、苍国土资(2018)166号文件0.33136万元等。

高坡镇:12018年7月1#凭证,支付苍溪县好印象文印部印刷费1.20654万元,后附印刷清单中,部分印刷项目与土地整理无关,如:印刷土地综合整治周报0.04万元、扫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0.02万元、印刷2018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0.1755万元、复印审计资料0.05764万元。22018年12月3#凭证,支付给王某印刷费0.82448万元,附件中部分印刷项目与土地整理无关,且印刷事项不详,如:印刷白鹤、东溪、河地、中土项目固投资料扫描并编辑0.0476万元;印刷农村居民建房、大棚房排查图片0.054万元;印刷龙王、白桥、云峰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0.0282万元;打印第二批、第三批城市、供水规划审查表0.072万元。

文昌镇:2018年12月7#凭证,支文印费0.4723万元,原始凭证文印记账单上的文稿名称记载列式不完整、不充分。

(2)差旅费28,911.50元,如:

月山乡:2018年10月1#凭证,支付给万某差旅费0.54995万元,后附部分报销项目与该土地整理无关,如:7月24至26日苍溪到新观、龙王灾毁耕地巡查差旅费0.024万元、9月9日至9月11日差旅费0.1147万元,董某、王某9月20日行业扶贫监督检查差旅费0.013万元、9月20、21日3人到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办事差旅费0.22665万元、9月12日报销招待费0.0798万元。

高坡镇:2018年9月2#凭证,支付万某差旅费0.1970万元,附件中部分出差项目与土地整理无关,如:8月30日至8月31日姚某2人到市局报送资料差旅费0.101万元;8月7、8、10、29日,韩某到文昌、龙山、元坝、石门、东溪检查项目及扶贫报销差旅费0.032万元、8月13日,刘某等2人到东青核实固投现场0.016万元。

文昌镇:2019年1月24#凭证,支付差旅费0.66675万元,部分出差项目与土地整治项目无关,如:12月27-29日,严某等人到白桥、云峰、龙王、雍河等3个项目监理招标0.3585万元;12月21日严某等人到东溪、桥溪、鸳溪项目调整变更资料0.0125万元;12月12日到鸳溪镇了解调查移民户生产生活情况0.0195万元;刘某12月19日配到漓江新观土地整理现场审核0.0065万元;陈某2019年1月4日到市局备案白桥等3个项目施工监理评价招标0.02265万元;12月6日到陵江、东青、浙水、五龙检查土地整治挂钩项目建设情况0.026万元;刘某等人12月11日到新观乡伏龙村扶贫0.0130万元;姚某12月11日到广元市办理云峰、白桥、龙王、雍河监理招标补遗漏资料0.0211万元;车某12月11日到鸳溪项目巡查0.0065万元。

石灶乡:12018年6月2#凭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差旅费0.5128万元,印刷费0.1248万元。其中,陈某、王某、姚某、车某四人至广元办理桥溪项目代理招标报销费用0.2429万元;陈某5月31日至浙水乡办理浙水、陵江处理遗留问题,报销费用0.008万元;陈某5月30日至浙水乡处理遗留问题,报销费用0.008万元;曹某、刘某、车某至新观帮扶栽秧,报销费用0.024万元;陈某5月16日至亭子、浙水办理亭子、浙水项目设计调整核实,报销费用0.008万元;车某5月15日至三川镇办理现场审计,报销费用0.008万元;陈某5月14日至广元办理桥溪、东溪项目交易中心联系招标挂网,报销费用0.0195万元;以上所述,费用报销均与本项目内容不符。22018年11月1#凭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差旅费0.69485万元,其中:刘某2018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浙江省学习东石部扶贫小办工作机制和国土管理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报销费用0.56335万元,该笔支出与本项目内容不符。

(3)租车费8,138.00元,如:

月山乡:2018年10月3#凭证,支付邓某租车费0.1368万元,后附部分租车项目与土地整理无关,如:2018年9月28日,工会到新观开展“三同三进”扶贫活动租车费0.0432万元;2018年9月18日至20日,邓某等人到新观巡查扶贫工作租车费0.0468万元。

文昌镇:2018年11月1#凭证,支付租车费1.181万元,部分租车费与土地整理项目无关,如: 10月31日白岩项目用车费用0.0824万元;9月30日到中土检查发生用车费用0.0595万元。

石灶乡:2019年2月7#凭证,支付差旅费0.1161万元,租车费用0.3086万元,部分租车费与土地整理项目无关,如:2019年1月28日王某到广元送《苍溪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四川省2018年第一批省投资苍溪县白桥、云峰、龙王异议的回复》,报销费用0.0214万元;支付因扶贫事务租车费用0.3086万元。

(4)接待费2.3095万元,如:

高坡镇:12018年6月6#凭证,支付某饭店接待费0.9381万元,后附部分接待费与土地整理项目无关,如:2018年1月14日招待费0.12万元、2018年5月10日招待费0.105万元、2018年1月22日行业扶贫招待费0.114万元。22018年12月1#凭证,支付给某饭店接待费2,460.00元,后附部分接待事项与土地整理无关,如:2018年9月17日接待费0.121万元,未列明具体办理的事项;2018年9月19日协调国道211线改扩建用地规划0.125万元。

文昌镇:12018年11月4#凭证,支接待费0.2375万元,后附部分接待费与土地整理项目无关,如:10月17日接待考察行业扶贫工作1天的费用0.126万元;22018年11月6#凭证,支接待费0.245万元,后附部分接待费与土地整理项目无关,如:7月9日接待交流行业扶贫工作1天的费用0.108万元;32018年11月8#凭证,支接待费0.23万元,后附部分接待费与土地整理项目无关,如:8月28日接待考察行业扶贫工作1天的费用0.117万元。

石灶乡:12018年9月2#凭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公务接待费用0.235万元,后附部分接待费与土地整理项目无关,如:2018年4月6日接待考察国土行业扶贫,在某饭店接待支出0.116万元。22018年12月3#凭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公务接待费0.199万元,后附部分接待费与土地整理项目无关,如:2018年7月2日接待考察增减挂钩项目融资事宜,在某火锅店接待支出0.1074万元。

(5)办公费0.3315万元,如:

高坡镇:2018年12月2#凭证,支付给候某办公用品费0.3315万元,后附附件不能说明办公用品用途。

(6)慰问费1.816万元,如:

月山乡:2019年2月6#凭证,支付各项目慰问费1.344万元(0.336万元*4),其中:月山乡项目慰问物资:菜籽油100斤、鲜猪肉100斤、纯牛奶10件、东北大米200斤,签收人为: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坡镇: 2019年2月6#凭证,支付各项目慰问费1.344万元(0.336万元*4),其中:高坡镇项目慰问物资:菜籽油100斤、鲜猪肉100斤、纯牛奶10件、东北大米200斤,签收人为:四川兴峰泰建设有限公司。

文昌镇:2019年2月6#凭证,支付各项目慰问费1.344万元(0.336万元*4),其中:文昌镇项目慰问物资:菜籽油100斤、鲜猪肉100斤、纯牛奶10件、东北大米200斤,签收人为:四川全欣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石灶乡:2019年2月6#凭证,支付各项目慰问费1.344万元(0.336万元*4),其中:石灶乡项目慰问物资:菜籽油100斤、鲜猪肉100斤、纯牛奶10件、东北大米200斤,签收人为:四川蜀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原始附件签字手续缺失

高坡镇2019年1月38#凭证,支付2018年东溪国土所租车费(杨尚霖)0.4万元,后附公务出行审批单未见领导签字。

3列报宣传费用

通过抽查资金支付凭证,2018年土地整理开工典礼舞台搭建费用共计10.794万元,其中:月山乡2.684万元、石灶乡2.69万元、高坡镇2.73万元、文昌镇2.69万元;附件中仅有舞台搭建协议,未附开工典礼图片资料,此项费用不应在项目资金中列支。

(二)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2019年4月22日至24日,评价组成员到文昌镇、高坡镇、月山乡、石灶乡现场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文昌镇

(1)蓄水池:1压顶小于2公分;2引水渠未用混凝土浇灌,使用砖砌;3部分引水渠垮塌且底部砂浆未达到10公分标准,存在漏水现象;4引水渠宽度不够20公分,底部存在翻砂的情况;5部分沟渠边缘已经塌陷。

(2)田间道:1实地勘踏现场,田间道部分地方混凝土浇灌高度未达到20公分;2部分路面表面砂浆较薄;3部分田间道地基出现垮塌情况;4田间道路面开裂情况较多;5田间道部分路段漏震情况较多;6部分田间道未设计引水渠,部分路面已经出现涉水情况;7路床未碾压、夯实直接浇灌。

(3)生产道:1实地勘踏1米生产道,发现路面较薄,部分地基出现塌陷,未设置排水沟;2生产道路面开裂情况较多;3生产道部分路段漏震情况较多。

(4)坡改梯:1部分坡改梯存在垮塌的情况;2干砌达到60%;

(5)堡坎:1堡坎干砌达到60%以上;2部分堡坎存在开裂情况;3堡坎未严格使用坐浆,基本使用搭浆;4堡坎砂浆出现起壳脱落的情况;

(6)水渠:1水渠两面宽度未达到10公分,且十分粗糙;2部分底部浇灌仅3公分左右,未按要求达到10公分,部分已经出现翻砂,露底情况;3部分水渠已经出现断裂,垮塌情况;4经现场勘踏发现,施工人员未按要求施工,将石块直接填入混凝土中,减少混凝土用量;5水渠支木架未按要求安放,表面和底部宽度不一致,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

2月山乡

(1)田间道:1田间道路面出现开裂情况;2田间道部分路段漏震情况较多。

(2)生产道:1生产道路面出现开裂情况;2生产道部分路段漏震情况较多。

(3)堡坎:1部分堡坎存在开裂情况;2堡坎未严格使用坐浆,基本使用搭浆;3堡坎砂浆出现起壳脱落的情况;

3石灶乡

(1)蓄水池:1压顶小于2公分;2引水渠未用混凝土浇灌,使用砖砌;3部分引水渠垮塌且底部砂浆未达到10公分标准,存在漏水现象;4引水渠宽度不够20公分,底部存在翻砂的情况;5部分沟渠边缘已经塌陷。

(2)田间道:1田间道路面开裂情况较多;2田间道部分路段漏震情况较多。

(3)堡坎:1堡坎未严格使用坐浆,基本使用搭浆;2堡坎砂浆出现起壳脱落的情况;

(4)水渠:1水渠两面底部宽度未达到10公分;2部分底部浇灌仅3至5公分左右;3水渠支木架未按要求安放,表面和底部宽度不一致,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

4高坡镇

(1)水渠:1水渠两面宽度未达到10公分2部分水渠已经出现断裂,垮塌情况;3部分沟渠链接处裂缝很大。

(2)田间道:1部分田间道路面开裂;2田间道部分路段漏震情况较多。3路面表面粗糙,不均匀、翻砂、起壳。

(3)生产道:1生产道路面出现开裂情况;2生产道部分路段漏震情况较多;3生产道连接处不平整。

(4)堡坎及山坪塘:1堡坎未严格使用坐浆,基本使用搭浆;2堡坎砂浆出现起壳脱落的情况;3堡坎部分干砌、裂缝较大,且有沉陷垮塌现象。④山坪塘翻砂、起壳,不能正常蓄水。

5通过现场查看正在实施的项目,未见监理人员在场监督指导;如:文昌镇。

七、相关措施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项目档案资料,使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发挥应有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2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对扩大范围开支的费用,在2020年1月20日前归垫,并将结果抄送我局,否则将相应扣减单位公业务费。

3建立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存在毁损部分进行修复,保证农田、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完好,使土地整治项目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最大利益,从而保护群众最根本的利益。

4县自然资源局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及时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项目严肃追究施工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2020年1月31日),并将整改结果报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和绩效评价中心。否则,县财政局将暂停对该项目资金的拨付。


附件: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苍溪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评价单位: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评价内容
(公式结果=x)

评分标准

评价得分

备注

较差

一般

较好

项目
决策
(20分)

科学
决策
(10分)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

不符合

符合

5 

项目设立有相关文件规定和领导批示;项目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实际需求。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不符合

符合

5 

检查项目是否符合当前经济发展需求,查看论证、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相关资料。

绩效
目标
(10分)

明确性

5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实际明确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x=0%

0%

30%x<60%

60%x<100%

x=100%

5 

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效益明确、可量化。

项目
决策
(20分)

绩效
目标
(10分)

合理性

5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x<70%

70%≤x<90%

80%x<90%

90%x<100%

x=100%

5 

项目设置的绩效目标符合实际需求。

项目
管理
(10分)

资金
管理
(7分)

资金分配

3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不符合

一般

符合

3 

项目资金分配管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资金使用

4

资金使用规范(规范使用资金/资金总额×100%

x<70%

70%≤x<80%

80%x<90%

90%x<100%

x=100%

0 

通过抽查会计凭证,我们发现被评价单位报销的部分费用与该土地整治无关,如:差旅费、租车费、业务招待费等,扣4分。

项目
执行
(3分)

执行规范

3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不严格

较严格

严格

1

县自然资源局未针对该项目制定具体、详细的制度,各国土所落实责任人对项目进行管理,扣2分。

项目
绩效
(特性
指标
70分)

项目
完成
(20分)

完成数量

5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x<85%

85%≤x<90%

90%≤x<95%

95%≤x<100%

x=100%

2.4 

项目完成数量方面一是土地平整工程:坡改梯3044.56亩,完成81.24%;格田整理6288.69亩,完成87.88%。二是农田水利工程:整治灌溉渠18785米,完成93.35%;新建灌溉渠14551米,完成94.41%;整治山坪塘66口,完成76.74%;新建蓄水池98口,完成73.68%。三是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路86141米,完成86.4%;新建生产路18830米,完成44.32%。

项目质量方面,通过下乡走访调查、实地查看项目,部分施工存在较多问题。

项目时效,文件要求该土地整治项目在2018年底完成,但项目至今尚未完工,扣9.7分

完成质量

5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不符合

符合

3.5 

完成时效

5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x>15%

15%≥x>10%

10%≥x>5%

5%≥x>0

x≤0

2 

完成成本

5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x>15%

15%≥x>10%

10%≥x>5%

5%≥x>0

x≤0

2.4

项目
效益
(50分)

经济效益
(可选项)

10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重点考核税收情况、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8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带动项目建成1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园区11个,成功流转5个。有效促进传统农业转型,群众收入有效增加,项目质量较差扣2分。

社会效益
(可选项)

10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就业率(包括就业人数)等指标

10

通过对该项目的实施,一是增加了耕地面积;二是改善耕地质量;三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保持项目区社会稳定和谐。

项目
绩效
(特性
指标
70分)

项目
效益
(50分)

生态效益
(可选项)

10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8

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利用率,完善了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促进了农业产业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土地整治效益最大化,但对生态环境也造年一定的影响,扣2分。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

3

项目质量较差,不能达到预期的使用年限,扣2分

使用效率
(可选项)

5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3

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使用,尚有工程未完工结算,扣2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10

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重点考核受益群体和社会对项目的满意率等指标。

8.8

本次评价共抽查了月山、高坡、石灶、文昌在内的4个乡镇,共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27份,收回27,有效27份;群众满意度达到88%

合  计

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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