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苍财绩〔2019〕3号)文件的要求,财政局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自2019年4月15日起对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资助中心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评价组通过抽查会计记录、查看项目资料、实地走访贫困家庭、满意度调查(包括对54位领取补助的学生进行了电话调查)等必要的评价程序,依据2018年度苍溪县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第十四条: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坚持扶贫先扶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让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能接受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每学期发放500元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每学年发放4000元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二、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5日,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51.25万元已全额划拨至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12月31日前551.25万元已发放至各申请补助学生本人银行账户中。其中2018年中职学生补助1161人共58.05万元(含3人补充申请2017年秋季资金0.15万元,4人补充申请2018年春季资金0.2万元),本专科学生补助1233人共493.2万元(含78人补充申请2017-2018年度资金31.2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绩效目标年度计划。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学生及时在线注册申请,会审确认资助对象,予以公示。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每生每期500元,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及时足额兑现资助资金,降低贫困学生失学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保障,切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助力贫困家庭脱贫。
四、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果三类指标,对项目资金从预算到支付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从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出发,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关键因素,提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二)评价方法
1.目标分析法。了解县资助中心项目预期的绩效目标,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2.了解调查法。通过了解县资助中心2018年度学生资助项目的特点,综合分析影响项目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评价步骤
1.前期准备
与资助中心沟通,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与细节,改进与完善评价思路。向项目实施单位发出承诺书、基本情况表等相关资料,督促受评单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时间安排,现场查看项目资料、文件,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等方面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初步分析判定,对受益学生及家长进行走访和问卷调查。
3.分析评价
根据现场资料分析县资助中心项目情况,结合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从决策、管理、效果三个方面,内部控制和外部影响两个角度进行分析。评价工作组将取得的现场评价成果进行讨论分析,汇总评价结果后形成意见。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总得分96.8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20分,“项目管理”得分9分,未按规定在乡镇一级予以公示受助学生名单,扣一分。“项目绩效”得分67.8分,在完成时效上公示环节未完成扣2分,满意度调查为98%,扣0.2分。综合评定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苍溪县教科局2018年度工作目标为完成资助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生活补助482人,资助建档立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费、生活补助费1060人。
苍溪县教科局2018年中职学生补助1161人,全日制本专科补助1223人。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在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助项目专项补助资金过程中严格按照中职学生每人每期500元,本专科学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发放。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苍溪县教科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别资助进度安排:3月中旬前下达资金预算,3月、9月完成受助学生资格认定;5月、11月底前分别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
查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别资助金发放银行记录,苍溪县教科局于2018年5月、11月底之前将当期资助金发放至符合要求的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情况
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资助中职、本专科学生共2384人次覆盖率达到了苍溪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总人数的40%及以上,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
2.满意度情况
评价小组对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项目采取电话问卷的方式,对受补助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为受补助学生对国家建立该项目非常满意,满意度为98%,认为该项目切实的减轻了家庭负担,能够让贫困学生专心求学。
六、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补助名单未及时公示或未公示补助名单
在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仅于2018年9月12日对《2018年春季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生活补助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晚于2018年4月30日,同时未在各乡镇进行公示。2018年秋季建档立卡中职学生补助名单与2018年本专科生学费生活费补助名单仅在县一级进行公示,未在乡镇进行公示。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政策有相关具体事项的通知》“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2.县级教育、人社、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1月25日之前完成):审核确认后,由县级教育……生成当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公示名单,相应在县级教育人社局网站及各个乡镇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相关措施建议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政策有相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附件:苍溪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苍溪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苍溪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填报单位: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公式结果=x)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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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0 |
较差 0.4 |
一般0.6 |
较好 0.8 |
好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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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20分) |
科学决策(10分)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 |
不符合 |
|
|
|
符合 |
5 |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不符合 |
|
|
|
符合 |
5 |
|
||
绩效目标(10分)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实际明确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
x=0% |
0% |
30%≤x<60% |
60%≤x<100% |
x=100% |
5 |
|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
x<70% |
70%≤x<90% |
80%≤x<90% |
90%≤x<100% |
x=100% |
5 |
|
||
项目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7分) |
资金 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不符合 |
|
一般 |
|
符合 |
3 |
|
资金 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规范使用资金/资金总额×100%) |
x<70% |
70%≤x<90% |
80%≤x<90% |
90%≤x<100% |
x=100% |
4 |
|
||
项目执行(3分) |
执行 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不严格 |
|
较严格 |
|
严格 |
2 |
受助学生名单乡镇一级未公示,扣1分 |
|
项目绩效(特性指标70分) |
项目完成(20分) |
完成 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x<85% |
85%≤x<90% |
90%≤x<95% |
95%≤x<100% |
x=100% |
5 |
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未在乡镇一级公示,扣2分 |
完成 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不符合 |
|
|
|
符合 |
5 |
|||
完成 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x>15% |
15%≥x>10% |
10%≥x>5% |
5%≥x>0 |
x≤0 |
3 |
|||
完成 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x>15% |
15%≥x>10% |
10%≥x>5% |
5%≥x>0 |
x≤0 |
5 |
|||
项目绩效(特性指标70分) |
项目效益(50分) |
社会效益 |
20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就业率(包括就业人数)等指标 |
|
|
|
|
|
20 |
|
可持续效益 |
20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
|
|
|
|
2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受助贫困家庭及受助学生满意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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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8 |
通过问卷及电话采访满意度为98%。 |
||
合 计 |
|
9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