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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第29号)
时间:2020-03-18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 打印 关闭本页

公    告

(第29号)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来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境不满14天到广元短暂停留的人员,来广后要立即向接待方(单位、个人)、服务方(酒店、景区、商超、餐馆等)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报告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同时,立即注册“广元健康通”,并接受健康服务管理。

二、接待方、服务方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由村(社区)、单位上报县区应急指挥部,采取相应健康服务管理措施。

三、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报后,应立即推送至所在县区应急指挥部,并通知所在村(社区)、单位落实健康服务管理措施。

四、各单位、各场所发现广元健康通“红码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健康服务管理措施。

五、对故意瞒报、谎报,拒不配合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失职、失责的接待方、服务方和村(社区)等实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3月18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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