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 详情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第32号)
时间:2020-03-21 来源:广元市政府网 打印 关闭本页

公 告
(第32号)


苍溪县桥溪乡居民江甲、江乙、李某某等3人系境外返广人员,入境前未提前一周向目的地村委会主动申报;到达广元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入境时间、途经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等,被苍溪县排查发现。以上3人的行为违反了市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7号)中“境外来(返)广人员要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目前,3人已被强制隔离医学观察,并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3月20日23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