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 详情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 告(第35号)
时间:2020-03-31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 打印 关闭本页

公     告

(第35号)



近期,经有关县区排查发现,旺苍县东河镇印月潭社区刘某,剑阁县田家乡田庙村赵某义,青川县关庄镇群力村唐某浩,昭化区元坝镇五一村徐某琼、太公镇明水村李某生等5名境外返广人员,入境前未按规定提前向目的地村(居)委会主动申报;到达广元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入境时间、途经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违反了市应急指挥部关于“境外来(返)广人员实行申报制和报告登记制”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5人及其直系亲属给予训诫。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3月30日22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