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 202003170002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 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 用途 |
继承人 |
备注 |
1 |
邢菊华 |
房权证:苍权字第01064号 土地使用证:苍国用(1999)字第8291号 |
苍溪县陵江镇北门沟 |
建筑面积: 267.42㎡ 土地分摊面积: 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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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昝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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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