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文恩、涂兴秀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苍权字第036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00)字第24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恩、涂兴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