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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殷文太、王术华)
时间:2020-04-02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殷文太、王术华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04字00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文太、王术华

2020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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