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向彪、赵蓉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20120008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彪、赵蓉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