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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向彪、赵蓉)
时间:2020-04-02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向彪、赵蓉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20120008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彪、赵蓉

2020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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