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0-01206 | 关 键 词 | 权力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政府网 | 发文日期 | 2020-04-10 |
文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照清单,认真梳理本地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应调整责任清单,按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运行一致。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