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人社函〔2020〕23号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何清莲等职务任免的复函
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何清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函》(苍国资中心函〔2020〕1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任命
何清莲为苍溪县国有资产中心综合股股长;
卢奇为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国企股股长;
李涛为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国资股股长;
陈翠华为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项目股股长
杜永章为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监审股股长。
免去
殷邦华的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国企股负责人职务;
杨林同志的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项目股负责人职务。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此复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