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迅速带领全县各级组织及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谱写了人民群众与党同心同德、共渡难关的壮丽篇章。为了真实记录和保存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抗击疫情的过程和奋战在抗疫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万众一心、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史料得以保存,传递此次战“疫”的正能量,留存珍贵历史档案,苍溪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诚挚地向全县各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征集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资料、图片、实物等档案。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全县各级政府关于防控疫情所发布的公告、海报、通知、公函及相关请示、批复、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
2.全县各地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使用的相关物资、装备等实物,如医用工具、医疗设备、物资运输装备、宣传设备等;
3.反映全县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实物资料,如一线医务工作者个人照片、录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往来书信、荣誉证书、奖章、锦旗、捐赠证明等;
4.反映全县各地民众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防疫工作的实物资料,如社区街道出入证、工作证、通行证、献血证、执勤日志、宣传条幅、海报、传单、自救及救人工具、防疫用品等;
5.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各类美术作品、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
6.参与抗击疫情当事人的口述记录、影像资料、电子数据、网络媒体记录等;
7.反映我县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等;
8.我县支援湖北和国外抗击疫情的见证物等;
9.其它具有重要收藏、研究、展示、纪念价值的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时间
2020年5月8日-6月8日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实物、档案资料内容真实、积极乐观、健康向上,体现全县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
2.捐赠的实物、资料请附简要说明,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基本信息;
2.载体形式可多样,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
3.捐赠者请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4.文字资料、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
四、征集方法
1.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公开征集,鼓励并接受社会各界、各团体机构、个人积极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2.本次所有捐赠实物资料都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苍溪县文物保护中心(苍溪县博物馆)内,捐赠者对捐赠的实物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实物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管理;
3.各相关单位收集整理后统一派人移交至我局文物保护中心,同时以文书(捐赠函)及电子版(实物照片、说明)“双套”进馆。捐赠者可将所捐实物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苍溪县文物保护中心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实物资料邮寄,也可亲自送交到县文物保护中心。
4.本次征集活动中,对通过最终审核并予以接收的捐赠,均由苍溪县文物保护中心(苍溪县博物馆)颁发收藏证书,并在后期展览时注明征集或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双江、仲莹萍
联系电话:0839-5226066、17369098511、15282020520
电子邮箱:2043287260@qq.com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肖家坝大道文广中心六楼(苍溪县文物保护中心)
邮政编码:628400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