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见四川政务服务网、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四、苍溪县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苍溪县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八、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九、苍溪县统计局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苍溪县统计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
广元市司法局
(一)行政执法主体1个:苍溪县统计局
地址:苍溪县解放路西段320号
邮编:628400
电话:0839-5222562
传真:0839-5222562
(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个:
业务管理股(苍溪县统计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制订地方统计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审核、备案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依法审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法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统计机构和人员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股室负责人:郑雪娟,联系电话:0839-5222562
二、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一)持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清单
序号 |
姓 名 |
证件编号 |
1 |
邢小川 |
川H06120029 |
2 |
杨伟林 |
川H06120025 |
3 |
王含锦 |
川H06120016 |
4 |
黄 英 |
川H06120031 |
5 |
苟 荟 |
川H06120021 |
6 |
谢蓉华 |
川H06120017 |
7 |
谢继刚 |
川H06120015 |
8 |
郑雪娟 |
川H06120006 |
9 |
肖 俊 |
川H06120012 |
10 |
苟化宇 |
川H06120026 |
11 |
王 东 |
川H06120027 |
12 |
陈 茜 |
川H06120033 |
13 |
蔡 军 |
川H06120034 |
(二)持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清单
序号 |
姓 名 |
证件编号 |
1 |
王含锦 |
NBS-5101-2017-0709 |
2 |
郑雪娟 |
NBS-5101-2017-0711 |
3 |
谢继刚 |
NBS-5101-2017-0710 |
三、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四、苍溪县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共2项)
1.重大行政处罚: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2.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广元市统计局
地址:广元市人民政府六楼(利州区人民路12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665
部门:苍溪县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28号
邮编:628400
电话:0839-5230256
2.行政诉讼
单位:苍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苍溪县北门沟路298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苍溪县统计局业务管理股
地址:苍溪县解放路西段320号(县政府办公楼五楼)
投诉电话:0839-5222562
行政执法责任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3.《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4.《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一)《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2014年5月17日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四川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川统计〔2020〕20号)
七、苍溪县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名称:核查统计数据。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四川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九条。
检查对象:统计调查对象。
检查内容: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三)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五)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六)执行遵守统计法情况;
(七)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情况;
(八)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
八、苍溪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用统计执法文书样式的通知》(国统办字〔2006〕66号)
九、苍溪县统计局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苍溪县统计局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已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无
十、苍溪县统计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参照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